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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心医院磁共振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

   日期:2023-12-21     浏览:0    

项目概况

磁共振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1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D2023-ZB-2448-001

项目名称:磁共振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磁共振等设备维保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9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磁共振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3(年) 详见采购文件 5,940,000.00 5,9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T磁共振、1.5T磁共振、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数字乳腺X射线摄影系统维保服务期均为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磁共振等设备维保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磁共振等设备维保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3.3投标人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至 2023年12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网上投标确认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V1.0、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新点工程),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4、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南路85号

联系方式:0915-3284099、0915-3284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鹏 张锐

电话:029-88497916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ccgp.g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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