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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江南片区A-6地块租赁权拍卖公告

   日期:2023-12-22     浏览:0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月8日10:00至15:00时止(延时除外)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在京东拍卖(网址:https://auction.jd.com) 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名称

租赁年限

面积约

起拍价   (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贵港市江南片区A-6地块租赁权

 1年

43112.65㎡

109900.00

50000.00

标的用途:停车场、大型器械堆放、训练场等不影响原有地貌的用途;买受人不得在场地上增设建筑物、固定设施。

有意竞买者请到我公司或登录https://auction.jd.com查阅相关资料,在拍卖结束前按网络上提示在网络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可参与竞拍。重要提示:竞买人需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样本),一经报名即认可《租赁合同》(样本)所载明的各项条款。

展示时间:2024年1月4-5日

展示地点:贵港市

咨询电话:0775-4237028     17774897077   18176567202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园小区5号楼贵港城投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我公司拍卖业务规则,我公司将于2024年1月8日10:00至15: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网址:https://auction.jd.com)公开拍卖位于贵港市江南片区A-6地块一年租赁权。现将有关竞买须知敬告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敬请竞买人注意拍卖时间:2024年1月8日10:00至15:00时止。

四、拍卖说明及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位于贵港市江南片区A-6地块一年租赁权(详见拍品目录),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佣金:成交价的2%。成交价0.8%的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在网上支付。

2.标的租期:1年,无免租金装修整改期,标的面积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无地上附着物,按现状出租

3.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标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交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以转为租赁押金。拍卖佣金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我公司账户(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

4.拍卖公司提供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标的。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5.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物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五、租赁条件和标的使用范围

1.租赁条件:

(1)竞买人与委托人没有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

(2)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竞买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营项目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经营范围与要求:自行投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及无国家明令禁止经营项目。

(1)租赁期间,买受人需维护好场地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安全,确保能正常使用。如场地及相关附属设施出现有碍安全和使用的情形的,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及时采取修复措施,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修复的,委托人可自行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就修复费用金额提出异议;

(2)租赁期间,买受人需自行完善场地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如买受人所从事行业对环境有污染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装环保设施,办理相应的报批手续。若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责任;

(3)买受人需按有关部门和委托人的要求做好场地及周边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若委托人检查发现存在环境卫生问题的,买受人应按委托人要求限期整改。若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责任;

(4)买受人使用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尤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营项目的规定,不能用于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或储存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易爆、易燃、违禁的危险物品。买受人要改变用途的,需将变性方案书面提交给委托人,经过委托人的审核同意;

(5)租赁范围内场地供电、供水、消防、排污排水等设施设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使用并出资维护;

(6)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自行按照宗地红线将承租土地范围进行围挡管理;

(7)场地按现状出租,场地内不允许搭建任何违建物,如因此情况造成行政部门处罚及社会影响,由买受人负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同时按合同向委托人支付相应违约金;合同到期后,买受人必须将地上附着物全部清空;

(8)买受人需自行妥善处理与当地社区、村委及相关部门的关系,自行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相邻权争议问题。买受人需充分考虑此风险,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接受此风险。买受人签订合同、接收场地后,如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因上述原因不能正常经营使用租赁物的,买受人不得因此终止租赁关系;

(9)买受人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切政策规定的有关税费,委托人不承担买受人经营期间一切政策规定缴纳的费用;

(10)委托人已经完成本地块共64.669亩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办理,是出租地块的合法使用权人。但因出让人原因,其中11.526亩仍存在争议,可能影响使用。买受人不得以争议地影响使用为由要求降低、免除租金或拒不支付租金;

(11)签署租赁合同前,双方现场确认场地现状标高,买受人签认现状地貌标高收方CAD图纸及航拍图,租赁期间场地不得开挖土方外运。如因买受人私自开挖土方外运造成的行政部门处罚及社会影响由买受人负责,且委托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索赔;

(12)租赁期间,如因政府原因需要对租赁标的进行统一规划改造或租赁标土地开发需要的,则自行终止合同,买受人必须配合妥善处理退租事宜,无条件在通知(委托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期限内清退,将租赁物返还委托人。委托人退还剩余租金(自买受人接到通知日期起按年度占比计算剩余租金)。买受人逾期返还租赁物的,委托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索赔;

(13)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买受人不得将此场地整体转租,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买受人将该场地部分转租(或分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次承租人),应先通过书面方式向委托人申请并获得委托人同意,同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①如买受人将该场地部分转租(或分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次承租人),须取得委托人同意并将转租(或分租)合同向委托人备案;

②转租(或分租)的租期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委托人与买受人所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结束时间;

③转租(或分租)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收取时间周期不得大于委托人与买受人所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收取时间周期(如:委托人与买受人合同中约定租金按季度收取,则买受人在转租或分租合同中的每期租金收取时间跨度不得大于一个季度),如有特殊情况向委托人申请同意后另行处理;

④为确保买受人的履约能力,买受人必须在转租(或分租)合同里明确收款账户,且收款账户名称需与买受人名称一致,买受人不得用其他账户收取次承租人的租金;

⑤买受人将该场地部分转租(或分租)给次承租人时,合同中约定次承租人必须遵照委托人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场地,服从委托人监督管理。委托人有权对转租(或分租)合同的情况向次承租人核实。

⑥买受人对场地进行的改造须将改造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审批同意并签订改造安全协议后方可进行,整个改造过程中的所需的相关法律手续和费用均由买受人办理和承担,租赁合同不因改造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法律手续是否办理及能否改造完成而影响履行。

⑦买受人所经营的业态如涉及消防部门二次审批的,由买受人自行出资整改及向相关部门报备审批。

如有违反上述约定的,每次应当向委托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地块,重新招租。

六、买受人违约责任

(1)委托人通知买受人接收场地,买受人不按期接收场地的,委托人不退还押金,并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将场地另行出租;

(2)买受人逾期不支付租金或其他应向委托人支付的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500元/天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3)因场地存在环境卫生问题,买受人未能按照委托人要求限期整改的,委托人有权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4)买受人擅自在场地上增设建筑物、固定设施,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立即停止建设,恢复场地原状,并收取买受人当期6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如买受人30天内未完成整改的,委托人不退还押金,且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场地另行出租;

(5)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申请费、保全担保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检测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七、标的成交签订合同的时间、押金、方式

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所交的保证金不予返还;签订租赁合同前,租金按年度缴纳。采取先缴租金后使用原则,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缴清房屋押金(不少于六个月租金)及租金。买受人对租赁标的使用按与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

八、拍卖方式

通过京东拍卖(网址:https://auction.jd.com)进行本次拍卖,并按照京东拍卖的网络拍卖流程、竞买须知等,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九、拍卖流程

登录京东拍卖,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联系拍卖公司咨询、展示看样→在竞拍界面完成报名及交保证金→参与竞拍→成交后缴纳佣金→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交租金和押金→退保证金/转保证金。

十、标的展示时间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展示时间:202414-5

2.京东网上展示时间:2023年1222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止。

3.竞买保证金办理手续: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京东网和京东支付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拍卖平台和京东支付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京东支付平台的银行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内,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请咨询京东拍卖平台,客服热线:400-622-9586。

十一、出价竞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京东网和京东支付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佣金至我公司账户。转账过程中,需将自己名字填写在备注栏,以便核对缴款信息。我公司的账户为:

户  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4505017537550000027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新城支行

十三、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佣金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执行。

十五、成交确认: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于202419日(星期8:30-12:00,15:30-18:00)到我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缴纳拍卖佣金。我公司确认拍卖佣金已到指定的账户后,通知买受人持缴款单、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在拍卖标的交付、提取、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七、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拍卖公司: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电     话:0775-4237028  18176567202  17774897077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园小区5号楼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拍品目录

标的名称

租赁年限

面积约

起拍价   (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贵港市江南片区A-6地块租赁权

 1年

43112.65㎡

109900.00

50000.00

标的用途:停车场、大型器械堆放、训练场等不影响原有地貌的用途;买受人不得在场地上增设建筑物、固定设施。

 

发布编辑:gxgg.gov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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