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兰溪园项目(剩余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兰溪园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2020-410173-70-03-0883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剩余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兰溪园项目(剩余工程)监理。 2.2 项目编号:HKG-JS-202410235 2.3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领事馆北一路以南,规划领事馆北一街以西。项目总占地面积45633.19㎡(约68.45亩),总建筑面积172518.88㎡。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兰溪园项目(剩余工程)范围内全部工程(包含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招标人平行发包的工程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6 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2021年11月1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荆州路与鄱阳湖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67583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孙国栋、袁芙蓉、王倩倩、李月晓、马哲 电话:0371-86688491-转615、0371-55131206 邮箱:hxzx04@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202410291844517695092394261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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