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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能源中巴-机组摆渡车(2024年)采购项目第二次谈判公告

   日期:2024-10-30     浏览:0    
关于新能源中巴-机组摆渡车(2024年)采购项目第二次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中巴-机组摆渡车(2024年)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新能源中巴-机组摆渡车(2024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PUR-A-202413644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采购内容与数量:新能源中巴-机组摆渡车,11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7辆,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4辆)。

2.主要参数:

(1)产品名称:纯电动客车(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信息为准

2)车辆长度:7000mm≤长度≤8200mm

3)电池类型:磷酸铁锂动电池

4)动力电池系统箱体内部应配备自动灭火装置。

5)续航里程(等速法)≥300公里。(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信息为准)

6)座椅数量:23+1或25+1座椅布局

3.交付地点:

交付地点

数量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1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3

武汉天河国际机场

2

温州龙湾国际机场

1

青岛胶东国际机场

2

济南遥墙国际机场

2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未在中航集团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七)供应商应为所投车辆的制造商,如非所投车辆制造商的供应商,须提供车辆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九)所投车型应满足本项目基本采购需求,且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市场销售业绩。
(十)供应商拟投车型应已录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http://app.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xxgk/index),还应在工信部公布的《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且具备整车产品定型检测报告。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6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响应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如: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8.提供响应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缴费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9.企业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审计报告》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10.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1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13.如为车辆制造商则需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如为制造商的授权供应商则需按附件格式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函(加盖制造商及本企业公章,并签字)。
14.供应商拟投车型的制造商出具的销售业绩声明(格式见附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及本企业公章。
15.①拟投车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公告》;②《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屏,注明目录批次(例如:2024年第XX批),并在目录中明确标注拟投配置车型的主要参数信息。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报名供应商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人电话:010-61465437
联系人电子邮箱:wangruxin@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关于“不良行为供应商”的须知。

(三)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00 。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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