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私人银行中心监控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委托,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私人银行中心监控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私人银行中心监控系统工程 2、招标编号:XDEC-20230934-8 3、建设地点:郑州 4、质量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15日历天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7、招标范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私人银行中心监控系统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线路维保等;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监控系统施工业绩一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7、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0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西200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座);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hnxdgs2007@126.com,邮件发送后请主动电话确认。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仅提供身份证)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要求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5.业绩要求6.财务要求7.信誉要求等资质要求的资料。 (2)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提供资料完整符合要求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①供应商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1); ②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 ③声明书(详见附件3)。 以上附件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3)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拒绝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9号华夏银行 联系人:刘先生、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53618、585593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西200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座 联系人:刘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982007
202410301800351207258826560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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