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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分公司2024年食堂外包项目

   日期:2023-12-26     浏览:0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分公司2024年食堂外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LYHCZX2023-84(HC)

  2.2 项目名称:辽源市分公司2024年食堂外包项目

  2.3招标内容:全地区(市本、东丰、东辽)食堂的餐饮制作、餐饮服务、食材采购、卫生安全及相关管理等工作,每日按时提供早、中、晚餐制作(仅市分公司含晚餐,人数9人)、餐前准备及餐后清理等工作,同时不定期提供业务招待用餐、员工误餐实物性福利制作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单价合计限价: 38.64万元/年(含税金)。

  2.5 服务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招标人定期对投标人进行评估,对服务不能满足要求,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按相关流程中止协议。一年后根据上年服务情况,结合当时市场综合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压降谈判,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综合有偿服务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人具备承包(代管)食堂(酒店)经验,即有固定场所餐饮服务经验(外卖、配送餐形式的服务单位除外),有一定规模,经营实力强,无食品卫生、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且能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纳税及社保要求: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6 本采购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不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黑名单范围内。

  (3)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3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投标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26日9:00:00至2024年1月2日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如下:

  (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CA锁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至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3)投标报名: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招标文件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售后不退。打款账号:0740305051015200000149,收款人全称: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吉大路支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告知采购代理联系人;窦晓琳,联系电话:0437-3313556)。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q.11185.cn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月18日09:00:00(北京时间),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或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5.3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

  5.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5.5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7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8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5.9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招标方式转换

  公开招标。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投标人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

  地  址:辽源市西宁大路801号

  联系人:刘柏君

  电  话:0437-3312056   15043766667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常春律师事务所三楼)

  邮  编:136200                    

  联系人:窦晓琳

  电  话:0437-3313556  18643789513

  电子邮箱:lyhczxgs@163.com

  日期:2023年12月26日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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