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存货保险及运输保险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YYC2403G110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存货保险及运输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存货保险及运输保险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需将商品运输到全省各直营店及国内供应商处,为了保障货物运输安全,拟购买货物运输保险;为了保障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仓库及各直营店的库存商品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可控因素带来的风险,拟为仓库及各直营店购买存货保险(财产一切险)。 2.4计划合同履约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2.5项目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 2.7招标范围:完成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存货保险及运输保险项目包含的所有内容,其中财产一切险同时附加水暖管爆裂条款、盗抢险条款、自动喷淋水损条款。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账户信息)。且具备《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若为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其所属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法人企业公章(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3.2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3潜在投标人未在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及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如在名单内,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潜在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3.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7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案由:行贿罪)。 3.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1日到2024年11月07日,请于上述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同)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线上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500元,可汇款支付,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汇款账户: (1)账户名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开 户 行:哈尔滨银行龙兴支行 (3)账 号:18010000001462794 (4)财务电话:0451-51833655 4.3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 (2)投标承诺;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营业执照; (8)《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若为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其所属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法人企业公章(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账户信息); (10)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11)承诺书(按第3.2、3.3、3.5项要求提供); (12)信用查询截图(按第3.6、3.7、3.8项要求提供)。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线上开标操作手册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专区:示范文本)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十六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十六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服务商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7.5本次招标报名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7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7287009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吕女士、徐女士 电 话:4006998787-3(招标三部)18004607349 授权电子邮箱:chenyizhaobiao_3fp@163.com 202411010851228567068281332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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