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嘉峰镇嘉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一期)招标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YZN-2024-GC-1024)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4年11月01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沁水县嘉峰镇嘉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一期)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001、005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002、003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01、005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002、003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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