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2025-2027年中国海油重疾保险采办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3.1.1 资格要求:(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经营短期健康险业务资质的保险机构。3.1.2 财务要求:(1)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20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至少一年利润为正。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属总部近四个季度(2023年第3 -2024年第2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不得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不得低于100%。 (4)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属总部最近一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该评价不得低于三级。(5)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属总部在近两个季度(2024年第1-2季度)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两个季度的评价均应不得低于B(含)。3.1.3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具有至少2个同类型央企项目业绩。 申请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申请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协议首页、盖章页、企业名称。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1.3 其他要求(1)轻重症数量:重症数量需达“任务大纲”规定的28种,轻症数量需达“任务大纲”规定的3种。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变更后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3.1.1 资格要求:(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经营短期健康险业务资质的保险机构。3.1.2 财务要求:(1)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20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至少一年利润为正。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属总部近四个季度(2023年第3 -2024年第2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不得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不得低于100%。(4)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属总部最近一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该评价不得低于三级或最近一期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的‘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张)’,该投诉量不得高于1件/万张。(需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保局通报以上投诉量数据的原表附件,并加盖公章。)两项满足一项即符合要求。(5)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属总部在近两个季度(2024年第1-2季度)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两个季度的评价均应不得低于B(含)。3.1.3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具有至少2个同类型央企项目业绩。 申请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申请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协议首页、盖章页、企业名称。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1.3 其他要求(1)轻重症数量:重症数量需达“任务大纲”规定的28种,轻症数量需达“任务大纲”规定的3种。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5-2027年中国海油重疾保险采办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2025-2027年中国海油重疾保险采办项目
项目概况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为提高员工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减轻员工医疗费用负担,为员工构建全方位的医疗保障体系。现根据要求,在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经营短期健康险业务资质的保险机构中,选择一家保险服务商,负责集团公司员工重大疾病保险服务。保险服务期间三年,保险合同分三期签订,每期以一年为期。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项目,拟采取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资格预审并发布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第二阶段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最终确定中标人。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在线提出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2025-2027年中国海油重疾保险采办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775/01
发标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保险服务期间三年,保险合同分三期签订,每期以一年为期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3.1.1 资格要求:(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经营短期健康险业务资质的保险机构。3.1.2 财务要求:(1)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20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至少一年利润为正。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属总部近四个季度(2023年第3 -2024年第2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不得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不得低于100%。(4)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属总部最近一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该评价不得低于三级或最近一期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的‘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张)’,该投诉量不得高于1件/万张。(需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保局通报以上投诉量数据的原表附件,并加盖公章。)两项满足一项即符合要求。(5)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属总部在近两个季度(2024年第1-2季度)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两个季度的评价均应不得低于B(含)。3.1.3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具有至少2个同类型央企项目业绩。 申请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申请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协议首页、盖章页、企业名称。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1.3 其他要求(1)轻重症数量:重症数量需达“任务大纲”规定的28种,轻症数量需达“任务大纲”规定的3种。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京信大厦28层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京信大厦28层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25号 |
联 系 人:陈姣 |
电子邮箱:chenjiao@cnooc.com.cn |
邮 编:100010 |
联系电话:010-84521514 |
异议受理人:何立奇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85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gaol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高经理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 |
联 系 人:何立奇 |
电子邮箱:helq5@cnooc.com.cn |
邮 编: |
联系电话:022-66504885 |
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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