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SHQF00139 /PCQF00044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及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防爆电气检测技术服务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SHQF00139 /PCQF00044/01 |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及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防爆电气检测技术服务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及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防爆电气检测技术服务
2027年12月
项目一: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本项目共建设16套生产装置,包括160万吨/年乙烯装置、30.5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146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11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6.4/64.5万吨/年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装置、60万吨/年线性低密度聚乙烯(mLLDPE)装置、40万吨/年线型α-烯烃(LAO)装置、13万吨/年异构化及歧化(ID)装置、13万吨/年壳牌氢甲酰化(SHF)装置、5万吨/年聚α-烯烃(PAO)装置、50万吨/年聚丙烯(PP)装置、100万吨/年乙苯(EB)装置、87.5/40万吨/年苯乙烯-环氧丙烷(SM-PO)装置、45万吨/年聚醚多元醇(DMC-POD)装置、10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POP-POD)装置、27/8万吨/年MTBE/丁烯-1装置,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计划2024年10月全面开工,2028年机械完工。 项目二: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套24万吨/年双酚A(BPA)装置、1套22万吨/年碳酸二苯酯(DPC)装置、1套26万吨/年聚碳酸酯(PC)装置,配套建设罐区、仓库、循环水场、污水处理设施、中心控制室、化验室、空压站、研发中心等。项目计划2024年12月地管施工,2026年12月31日机械完工。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营业执照: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1)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资质证书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或提供隶属关系证明,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检验检测能力须涵盖标准GB/T3836.1至GB/T3836.9全部标准、标准AQ3009),提供资质证书及其检测检验相关附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检验机构CNAS证书)(资质证书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须涵盖标准GB/T3836.1至GB/T3836.9全部标准、标准AQ3009、标准 GB50257),提供资质证书及其证书附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1)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资质证书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或提供隶属关系证明,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检验检测能力须涵盖标准GB/T3836.1至GB/T3836.9全部标准、标准AQ3009),提供资质证书及其检测检验相关附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检验机构CNAS证书)(资质证书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须涵盖标准GB/T3836.1至GB/T3836.9全部标准、标准AQ3009、标准 GB50257),提供资质证书及其证书附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否
2024-11-04 到 2024-11-11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元
2024-11-25 10: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4-11-25 10: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无
联系方式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石化大道中320号中海壳牌三期乙烯项目办公楼
郭金祥
550376698@qq.com
516086
0574-5205862
郭金祥
0574-56777292
孙可可
0752-3681437
sunkk@cnooc.com.cn
汇款信息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石化区支行
200802451920032683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为线下付款。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需在系统中上传付款凭证并提交收款方确认(不晚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下午5点,否则招标方不予确认,不承担任何责任),确认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不接受客商通过个人账户汇款购买标书,购买标书需使用与公司名称一致的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如果个人账户汇款购买标书的情况,均按照“错付款”处理,该客商视为未购买标书。汇款时需直接备注具体的标段号+购买标书款。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