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 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208。 2.2 项目名称: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外委项目。 2.3 项目概况:根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实施计划,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核电温排水区域及附近滩涂)建设规模2000MWp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涉及海域面积约28110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估。结合厂址附近近岸海域的自然条件、环境状况、自然属性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地方用海项目生态环境监测相关要求,根据项目现状和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制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及工作计划,与《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和《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相配合,为促进海域可持续利用及严格落实生态用海责任。 2.4 招标范围 2.4.1海洋环境监测计划 (1)根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和《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并且依据自然资办函〔2022〕640号文,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敏感区分布和项目特点本项目布设24个调查站位,其中水质调查站位24个,生物生态调查站位12个,沉积物调查站位11个,渔业资源调查站位12个、生物质量调查站位7个;调查范围如附件3所示,调查站位见“专项附件2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2)环境监测要素 水质项目:水温、盐度、pH、悬浮物、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溶解氧、无机氮、活性磷酸盐、铜、铅、锌、铬、镉、总汞、砷。 沉积物项目:有机碳、石油类、硫化物、铜、铅、锌、铬、镉、总汞、砷。 生物生态项目:叶绿素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 生物质量:铜、锌、铅、铬、总汞、砷、镉、石油烃。 渔业资源:鱼卵、仔稚鱼、游泳动物。 (3)根据对海水水质、沉积物质量、水生生物及生物质量的监测结果,结合前期海洋生态现状调查成果,分析和评价本工程海域工程施工期间对厂址邻近海域海洋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最终对本工程海域工程施工期厂址邻近海域海洋环境影响做出总体评价。 2.4.2海洋水文动力环境调查监测 (1)根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和《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并且依据自然资办函〔2022〕640号文,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敏感区分布和项目特点,本项目在工程附近海域共布设2个临时潮位测站和5个海洋水文观测站位,开展流速、流向、含沙量的监测;具体位置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调查范围如“专项附件2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所示,调查站位见“专项附件2 技术规格书”。 (2)监测要素 流速、流向、含沙量、潮位。 2.4.3水下地形监测 (1)根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和《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并且依据自然资办函〔2022〕640号文,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敏感区分布和项目特点,本项目选择工程附近海域布设5个断面,开展水深地形和沉积物粒度监测,具体位置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调查范围如附件3所示,调查站位见“专项附件2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2)监测要素 水深地形、沉积物粒度。 2.4.4海域水温跟踪监测 采用现场实测的方法开展工程区域及周边海域海水温度场调查;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核实水温的影响程度,掌握本项目和温排水共同运行时造成海域水温的变化。 2.4.5鸟类监测 根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和《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开展对鸟类的数量、种群、迁徙路线等要素的监测。 详细范围请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2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2.5 服务期限:自2024年12月至2026年06月。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国家认可认证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含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满足各项目开展工作需求(认证类别需要包括以下所有类别: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体、海洋生物生态、鸟类)。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海洋工程相关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或职称证书专业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 注: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海洋化学、生物、化学工程与工艺等专业职称。 3.4 投标人近4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3项海洋环境监测调查类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信息。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 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 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录“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30。 5.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他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2区6号楼 联系人:张灵筠 电话:010-535611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史兴源、刘斌、刘冰 电话:0351-4224268 电子邮件:sxfgs001@chinabrr.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史兴源 联系电话:0351-4224268 电子邮件:sxfgs001@chinabrr.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202411041528085709191881556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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