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墨玉县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YXY(GK)2024-001
项目名称:墨玉县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墨玉县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社会救助服务采购,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 自然人 ,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报表;(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4) 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三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提供;;(5) 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上网站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经营异常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查询截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日期后并加盖单位公章;(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3:59,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错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墨玉县民政局
地 址:墨玉县同心路
联系方式:0903-6512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宣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人民路第十四师家属院A区1601室
联系方式:0903-293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力亚
电 话:0903-2936333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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