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标准 |
资质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纳税人资格 |
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
安全要求 |
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当地政府禁止承接业务限制。 |
施工资质 |
具备并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
工程业绩 |
近两年(2022年10月至今)已签署 / 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及以上的住宅项目精装修工程的业绩不少于2个,须提供业绩证明(含合同封皮、签署日期页、完工证明、合同金额及范围页等,原件备查)。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财务状况 |
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括净资产额、企业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等重要财务指标,并加盖公章。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华润置地各大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同时与中国平安无不良合作记录,不在平安黑灰名单内。 |
其他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不涉及“红线”事项,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