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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高压临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浏览: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2024020001、JG066024510004

1.招标条件

  南京大学建设项目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高压临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高压临电工程

2.2 工程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2.3 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2.4 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工程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573027.11元

2.6 招标内容:仙林校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高压临电工程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含但不限于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高压临电等,招标范围为20KV高压电缆工程,包含三组高压环网箱。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压设备采购、电缆采购敷设、设备安装及调试、设备基础施工、高压系统调试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涉外协调手续,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按期安全送电、交付使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面向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4.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四级(含)、承修类四级(含)、承试类四级(含)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将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4.3、投标人需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要求,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4.4、项目负责人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或网络打印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

3.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6、投标人未有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c. 若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实,发现所报内容失实或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公司愿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若因此给此次招标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我公司将自愿承担所有责任(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8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下载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同时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办理企业CA锁(带电子签章),以便在投标过程中使用。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 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时到 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3、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下载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有关信息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5.4、电子投标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由“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会同时生成带有电子印章的“需上传的加密文件”及“需刻盘密封的文件”。“需上传的加密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上传成功后下载投标回执。开标、评标以投标人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当投标人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非由投标人的责任导致开标现场解密异常,无法正常打开时,投标人需提供平台发送的证明其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回执,经验证后投标人继续参与开标,开标、评标环节以该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5.5、未按要求提供附件的电子版格式作投标无效处理。

6.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7.3、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4、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 10月 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 1月 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newindex)

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网站(zbb.nju.edu.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大学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人:何悦  倪琦星  徐鑫磊

电话:025-89688959

电话:025-86631836  13913931305

 

202401021017598022941274835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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