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营原油商业储备项目环氧树脂云铁中间漆\各色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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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东营原油商业储备项目环氧树脂云铁中间漆\各色(招标编号:NWZ241122-1301-03990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环氧树脂云铁中间漆\各色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环氧树脂云铁中间漆\各色
400000.000
kg
2
环氧树脂富锌(金属锌含量≥70%)底漆\各色
300000.000
kg
3
脂肪族丙烯酸树脂聚氨酯面漆\各色
226000.000
kg
4
环氧树脂漆稀释剂
186000.000
kg
5
聚氨酯漆稀释剂
34000.000
kg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油漆涂料、危险化学品)(仅包1包2适用)。
(3)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三类);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三类)。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2)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化工原辅料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4)。
(3)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人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4)投标人书面承诺:所供产品满足中石化《炼化企业视觉形象工程规定》《中国石化防腐绝热质量提升工程规定》等相关规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书面承诺:要求包装方式为桶的,油性漆须加高强内衬袋,供货方应无条件满足,并保证内衬袋与物料不得产生物理和化学反应,不能影响物料品质。
(6)投标人书面承诺:油漆涂料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和施工进度,提供质量监控和技术指导服务。技术团队常驻项目现场,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至少有2人应持有NACECIP2级及以上或SSPCPCI2级证书及以上或国内同等级证书。
(7)提供企业自有人员持有的NACECIP2级及以上或SSPCPCI2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国内同等级证书两份,提供持证人相应社保证明。
(8)投标人须提供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出具的第三方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新投产(3年以内)的投标人若未取得第三方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可以提供投产验收报告(仅限新投产企业)。
(9)所投标产品需全部满足GB30981-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投标人提供开标之日前两年内环氧树脂类、丙烯酸树脂类标的物的第三方检测机构(CMA和CNAS标识)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10)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按照对应测试方法(环氧富锌底漆检验报告满足HG/T3668-2020要求、环氧云铁中间漆检验报告满足HG/T4340-2012要求、脂肪族聚氨酯漆检验报告满足HG/T2454-2014要求、水性液体环氧涂料检验报告满足GB/T50393-2017要求、环氧导静电涂料检验报告满足HG/T4569-2013要求、无溶剂液体环氧涂料检验报告满足GB/T50393-2017要求、环氧防腐涂料检验报告满足GB/T50393-2017要求,检验报告中耐盐雾性测试方法可采用GB/T1771或GB/T10125)由具有检验资质(CMA和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指标项可以来源于不同检验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8日16时0分
至
2024年11月13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徐燕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1月1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孙海明
联系人:
徐燕萍
电话:
13561030835
电话:
010-59963656(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sumhm.o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xuyp@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8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