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汽柴油精制剂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汽柴油精制剂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汽柴油精制剂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海油发展天津院汽柴油精制剂加工服务需求,3年内再生量约550吨。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汽柴油精制剂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862/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主要技术规格
加工过程:汽柴油精制剂产品主要工序包括预烧、混料、捏合、挤条、养生、干燥、焙烧以及产品包装;运输情况:加工方工厂,产品买方自提。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签订1+1+1年年度协议采购。合同签订后甲方分批提交订单,订单签订后30日内交货或者根据甲方通知交货。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加工过程:汽柴油精制剂产品主要工序包括预烧、混料、捏合、挤条、养生、干燥、焙烧以及产品包装;运输情况:加工方工厂,产品买方自提。
出资比例
/
生产能力
/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认证要求: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可提供以下材料证明其企业性质: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认证范围包含催化剂或助剂或催化剂载体或添加剂或氧化铝或分子筛的加工或生产或制造。 3.3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催化剂(供货或加工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或发票。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或发票。(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材料或发票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上述材料原件备查,在对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后,若发现业绩信息虚假,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罚方式》进行处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09时3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68号海油大厦B座 |
联 系 人:王莫飞 |
电子邮箱:wangmf2@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25801305 |
异议受理人:朱宏堃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5078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 51号 |
联 系 人:朱宏堃 |
电子邮箱:zhuhk4@cnooc.com.cn |
邮 编:300457 |
联系电话:02266505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