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024-2025年恒鑫大厦西座十楼物业租赁服务(采购编号:CG0300062001660305)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我公司拟对广东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024-2025年恒鑫大厦西座十楼物业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东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024-2025年恒鑫大厦西座十楼物业租赁服务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7. 项目类别:服务类
8.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主要内容是租赁广东创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坐落于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2号西座10层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650.12平方米,用于办公使用。
9.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采购范围及清单
1. 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期 |
1 | 广东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024-2025年恒鑫大厦西座十楼物业租赁服务 | 1 | 广东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024-2025年恒鑫大厦西座十楼物业租赁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2.标的物描述:租赁广东创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坐落于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2号西座10层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650.12平方米,用于办公使用。
三、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谈判供应商信息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序号 | 内容 |
1 | 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2?14?3?030-2023)附录A第五十一条(五)款“(十)采购或租赁特定不动产的”,本项目满足上述条例的适用范围。 |
2.拟采购谈判供应商信息
序号 | 标的 | 邀请原因 | 谈判对象 |
1 | 广东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024-2025年恒鑫大厦西座十楼物业租赁服务 | 目前广东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广东中心站”)与广东电网公司基建部合署办公,随着广东中心站机构改革工作的推进,站内增加了大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公司本部基建部已无法满足广东中心站的办公需求,急需寻找一处办公场地以确保广东中心站独立运作。办公场所主要需求如下:1.广东中心站与广东电网工作沟通密切,拟租赁物业必须在广东电网公司本部附近,可步行往返;2.为保证尽快入驻,拟租赁的物业须已装修好,同时已有相应工位,无需装修即可符合办公条件;3.拥有现成的公司内部网络环境及正在运行的服务器和现成的会商视频终端及相应系统以满足现场召开会商会议需求。 经前期实地勘察附近可租赁办公区域有丽丰中心、东宝大厦、东峻广场、恒鑫大厦,但丽丰中心、东宝大厦无法满足公司内部网络环境及会商视频终端条件,东峻广场可租赁办公面积较小,无法满足办公场所面积需求,只有恒鑫大厦西座十楼满足上述使用需求。(恒鑫大厦西座十楼建筑面积650.12平方米,是广东创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产业,与广东电网公司步行距离360米,拥有正在运行的内网环境及会商视频会议终端,现有办公区域设施可满足15人办公需求,独立办公室可满足领导办公、部门办公、档案室等使用需求,现有条件即可立即进驻办公。)因此,本项目拟将广东创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2?14?3?030-2023)附录A第五十一条(五)款“(十)采购或租赁特定不动产的”。 | 广东创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四、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仅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公示期:2024年01月08日至01月13日
五、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邮编:510655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2)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六、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业务经办人及咨询电话:安工 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供应链集团)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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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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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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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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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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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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