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4914265】2024年胜利油田电力分公司295598电力智能监控装置及配件框架协议公开招标电力智能监控装置及配件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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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4914265】2024年胜利油田电力分公司295598电力智能监控装置及配件框架协议公开招标电力智能监控装置及配件(招标编号:NWZ241122-2955-04053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力智能监控装置及配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智能监测模块\10kV\GPS\通讯接口:RS-485
1.000
台
2
智能监测模块\220KV\GPS\通讯接口:RS-485
1.000
台
3
智能监测模块\110kV输变电\GPS\通讯接口:RS-485
1.000
台
4
智能监测模块\4G\GPS\2A
1.000
台
5
智能监测模块\4G\GPS\通讯接口:RS-485
1.000
台
6
智能监测模块\RS485/以太网\三级预警输出\AC220/DC12
1.000
台
7
电力监控智能模块\1路RS485+1路RS232\GPS\AC220/DC12
1.000
台
8
电力监控安全防护系统\220KV\双以太网1路RS485\含软件升级
1.000
台
9
智能监测终端\4G\GPS\AC220/DC12
1.000
台
10
智能监测终端\以太网\4路以太网口\16端口
1.000
台
11
输电线路智能监控装置\1个以太网网口\4G/APN\带配件
1.000
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料表中任一标的物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为开标日前36个月(或1095天)至开标日前2个月(或60天)之间,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号文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2)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结算单、发票等办理结算,甲方自乙方送交全套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180日内完成价款支付。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投产品与用户当前已运行线路可视化平台能进行互通传输,并承担相关接入费用。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若中标,不得以价格原因不供货或延期交货。在框架协议执行期内,如以价格原因不供货或延期交货,出现合同履约问题,接受中国石化及胜利油田的违约处理。”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当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低于平均评标价格的20%,,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必须提供相关成本构成证明资料(至少包括能够支持报价的成本构成、原材料进货发票、相同产品的销售发票),若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14日18时0分
至
2024年11月19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许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刘东海
联系人:
许文
电话:
0546-8592175
电话:
022-58068978
电子邮件:
LIUDONGHAI968.SL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xuw@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14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