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物流公司海南地区装卸、倒灰等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物流公司海南地区装卸、倒灰等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物流公司海南地区装卸、倒灰等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物流海南公司在海南基地为海南中海石油码头提供物流技术后勤支持服务,根据要求,我方要为对方提供物资装卸、倒灰、配置泥浆、打包备料、零星作业服务等,为保障生产平稳运行,现需采购此类服务。
项目所在地
海南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物流公司海南地区装卸、倒灰等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930/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主要技术规格
物资装卸服务-吨袋材料辅助作业、打包备料服务、零星作业服务、倒灰进罐服务、配置泥浆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模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物资装卸服务-吨袋材料辅助作业、打包备料服务、零星作业服务、倒灰进罐服务、配置泥浆服务。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 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装卸或倒灰进罐服务合同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业绩合同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装卸或倒灰进罐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服务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5号门C区1楼5号办公室 |
联 系 人:张宁 |
电子邮箱:zhangning5@cnooc.com.cn |
邮 编:524057 |
联系电话:0759-3911487 |
异议受理人:斯文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590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斯文 |
电子邮箱:siwen@cnooc.com.cn |
邮 编:300457 |
联系电话:02266504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