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格栅\Φ2100 0949-D-04000-PS-DS104-0001 316L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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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格栅\Φ21000949-D-04000-PS-DS104-0001316L(招标编号:NWZ241205-4803-040359)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格栅\Φ21000949-D-04000-PS-DS104-0001316L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除雾器\Φ56000949-D-04000-PS-DS104-0002316L
1.000
套
2
格栅\Φ21000949-D-04000-PS-DS104-0001316L
1.000
套
3
格栅\DN301481-D-03000-PS-RQSE-00012507
1.000
套
4
塔内件\Φ2800×24001481-D-03000-PS-RQSE-0002ATP321H
1.000
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1、采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提供的改造技术,除雾器投标方须取得抚顺化工研究院专用设备的技术许可或授权,并提供许可授权文件。
(2)2、投标方必须保证满足招标方提出的设备各项性能参数,设备运行的检修周期须与催化装置的检修周期同步(5年一次)。
(3)3、2噪声应符合现行《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且设备外1米处的噪声不得大于85dB(A)。
(4)4、所有设备材料应适应与其接触的介质或结构的要求。材料选择按照浆液中Cl-浓度750mg/L、颗粒物浓度按1g/L进行设计和供货。
(5)1、采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提供的改造技术,脱硝内件(均流盘)投标方须取得抚顺化工研究院专用设备的技术许可或授权,并提供许可授权文件。
(6)2、在正常检修维护时都能保证20年的使用寿命,且脱硝装置年运行小时数不少于8400小时,脱硝装置可用率不小于98%,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5年。
(7)3、脱硝装置在设计运行工况下,可满足氨逃逸低于1mg/Nm3的要求(干基)。
(8)4、★脱硝内件(均流盘)压降在正常工况下≤500Pa。
(9)1、采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提供的改造技术,文氏格栅联通孔投标方须取得抚顺化工研究院专用设备的技术许可或授权,并提供许可授权文件。
(10)3、《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且设备外1米处的噪声不得大于85dB(A)。
(11)4、所有设备材料应适应与其接触的介质或结构的要求。材料选择按照浆液中Cl-浓度750mg/L、颗粒物浓度按3g/L进行设计和供货。
(12)5、文氏格栅联通孔应保证其能运行在一个较宽的烟气速度范围内且能适应塔内烟气平均流速在70%~110%的不均匀分布情况,保证其使用性能和结构强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15日9时0分
至
2024年11月20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李景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1月3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详见附件《新电招招标文件补充说明-V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红颖
联系人:
李景玉
电话:
15522861855
电话:
022-58068949
电子邮件:
zhanghongying.t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jingyu@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15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