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货航综合业务楼食堂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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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货航综合业务楼食堂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维护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国货航综合业务楼食堂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维护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ACC-E-202417252 | |||||||||||||||||||||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
一、功能目标:对国货航综合业务楼食堂安装的燃气报警装置进行定期维护,保障燃气报警装置正常运行。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16808-2008 《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1-2019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2011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DB11/T1620-2019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型号:SNK8000;燃气探测器型号:SNT200。 四、技术要求/服务标准: 1、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含法定节假日),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方通知4小时内指派维护人员到达现场,若不需要准备特殊工作、部件或可以当场排除故障的,应于到达现场后30分钟内排除故障。若需要准备相关特殊工具部件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维修,保证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2、更换燃气探测器、燃气报警控制器等相关设备的,应由供应商提出更换方案,向采购方提供报价,经采购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更换,如由供应商负责更换,原则上费用应不高于备品备件清单中列明的标准,更换的设备质保期应不低于2年。 3、每半年对燃气探测器进行灵敏度测试1次,每半年对燃气报警控制器进行功能测试1次,每半年对外部联动设备(风机和紧急切断阀)进行联动测试1次。 4、供应商日常巡检每月1次,每次1-2人,特殊情况下(含节假日),根据采购方要求安排。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修,每次维修保养完毕应当同时向采购方提交每次相应的维修保养工作书面报告,并经采购方人员签字确认。 5、供应商应当定期对燃气报警装置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特殊情况应当加强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包括与设备运行相关的各种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方报告并在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迅速处理。发现重大隐患时提出解决方案,报采购方认可后在最短时间内处理。 6、供应商应当建立维护的信息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维护期内供应商应负责每年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相应测试工作,完毕后出具测试记录。 8、在合同到期后,如果采购方仍需供应商继续提供短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服务,经采购方通知供应商后,供应商应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方案提供服务,继续服务期间的费用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继续服务期间的费用=本合同年度服务费/365*继续服务的天数。继续服务的天数从本合同到期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在继续服务停止后,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认数额无误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继续服务期间的费用。 9、维护期内,供应商应对燃气报警器的运行状态及相应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0、供应商应提供备品备件及检测费价格清单。 五、建议合同期限:3年 六、交付或实施时间:2024/12/31 交付或实施地点:国货航综合业务楼食堂(顺义区天柱路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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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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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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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询价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询价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林双双 | |||||||||||||||||||||
联系人电话:010-61465149 | |||||||||||||||||||||
联系人电子邮箱:linshuangshuang@airchinacargo.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需在有效期内,每页加盖公章后上传;
(三)《营业执照》、《信用公示报告》、《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的信息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须另写说明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