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关于福建日报两会专版宣传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关于福建日报两会专版宣传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TZBDY-2024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惠琳、陈东英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35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健妹 880157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惠琳、陈东英 0591-8780350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关于福建日报两会专版宣传服务项目 | 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特定条件:无。
2.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与报名期限一致。
3.2购买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
(1)可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凡通过电子邮件购买采购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至本公司电子信箱(2785972036@qq.com)。
(2)潜在供应商在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3.3、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3.4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月1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15时00分。
4.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5、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5.1协商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2协商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评标厅)。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050101100100000019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 号:7612110182600018475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4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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