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4-01-1-13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彭州燃机项目(2×9F级)全厂安装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彭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 2.3 标段划分: 华能彭州燃机项目(2×9F级)全厂安装施工 2.4 施工地点: 四川省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3月20日;工程总日历天数:731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 招标范围:华能彭州燃机项目(2×9F级)全厂安装施工标及其危大工程的报审,包括配合建筑施工、调试、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审计及创优等工作(详见《合同条款——附件7:施工合同的范围与内容》)。 2.7满足华能基建创一流标准,确保达到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标准,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详见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移交生产时间为准)满足以下两者任一: ① 独立承揽不少于2台(套)9F级及以上燃机机组主体安装标段(含EPC、建筑安装总包)施工的已完工程国内施工业绩; ② 独立承揽不少于1台(套)9F级及以上燃机机组和1台300MW等级及以上煤电机组主体安装标段(含EPC、建筑安装总包)施工的已完工程国内施工业绩。 投标人针对前述任一条件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移交生产(或类似)等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资格能力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移交生产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完成1台(套)9F级及以上燃机机组或1台300MW等级及以上煤电机组主体安装标段(含EPC、建筑安装总包)施工的已完工程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移交生产(或类似)等证明材料;提供对应项目的任职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投标人承诺函),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近12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②拟派技术总负责人: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移交生产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身份完成至少1台(套)9F级及以上燃机机组或1台300MW级及以上煤机主体安装标段(含EPC、建筑安装总包)施工的已完工程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移交生产(或类似)等证明材料;提供对应项目的任职证明材料);拟派技术总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管理人员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拟派技术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近12个月为拟派技术总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安全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自2014年01月01日(以移交生产时间为准)至今以项目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身份完成至少1台(套)9F级及以上燃机机组或1台300MW级及以上煤机主体安装标段(含EPC、建筑安装总包)施工的已完工程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移交生产(或类似)等证明材料;提供对应项目的任职证明材料),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近12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④拟派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移交生产时间为准),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针对本条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20日09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标段"华能彭州燃机项目(2×9F级)全厂安装施工"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彭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200301385 电子邮件:lyl91919987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子邮件:do_w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