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山西)忻州市忻府区10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山西)忻州市忻府区10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山西)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19。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山西)忻州市忻府区10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中核汇能(山西)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庄磨镇、董村镇、忻口镇等乡镇,计划利用全域内可开发居民屋顶和能源站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本项目利用居民屋顶建设,分为三期,一期容量为30MWp,二期容量为40MWp,三期容量为30MWp,本项目规划交流装机容量为100MW,直流侧装机100MWp,采用151515块660Wp单晶硅单玻光伏组件,逆变器采用组串式,暂定20kW、30kW、40kW、50kW、60kW、70kW、80kW、100kW、110kW九种型号,后续逆变器采购以现场实际为准。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并网电压等级为380V。 2.4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所涉及的项目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承包人负责光伏电站建设工程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屋顶租赁、屋顶载荷计算、现场勘察及基础资料收集。 (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的实施及管理工作。 (3)除汇能集采的组件、逆变器以外的所有设备、材料和相应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的卸货、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所有工程施工及准备工作,包含必要的检修通道、爬梯、防护围栏、防排水、照明等工程及原有配电室、电缆沟等必要改造工程,原有屋顶必要的加固、除锈、防水等处理;设备安装与调试,包括消防系统;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组织消防验收、电网公司验收及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工程其他验收及生产移交;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等。 (4)前期及建设期合规性手续及证照办理:办理接入方案及批复手续等其他与本项目有关手续。 (5)本工程的土建、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支架、组件、逆变器、并网箱、交直流电缆及其他辅助设备设施安装、电网改造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6)除以上工作内容外,还需承担所有协调相关工作。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2.6 计划工期 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436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设计和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遵照现有国家及有关部颁标准、规范执行,同时还执行本合同文件、设备供货合同及有关技术规定。 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至少具有1个(含)新能源光伏电站合同装机容量30MW及以上工程业绩(不能以送出线路代替)(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并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装机容量30MW及以上新能源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1个(含)单项合同装机容量30MW及以上新能源光伏电站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2020-2022)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月12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 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王頔 电话:1314128694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史兴源、刘冰 电话:0351-4224268/15388510177 电子邮件:sxfgs001@chinabrr.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电话:0351-4224268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他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202401121629575218876606747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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