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奕派CD级车展年度服务代理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F24A4BHA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风奕派CD级车展年度服务代理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东风乘用车销售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风奕派CD级车展年度服务代理项目
2.2数 量: 一批(详见分项报价单)
2.3服务地点: 东风乘用车销售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项目实施时间: 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
*2.5付款方式:费用由甲方(东风乘用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1)乙方开具发票与甲方支付所用货币为人民币。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审核无误后二个月付款,付款方式: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为5:5(承兑金额四舍五入万元取整),承兑期限为3个月;当月付款金额小于10 万元,按现金支付。
2)根据合同及附件规定,乙方完成每季度展会后(展会撤展完毕日期为准),乙方向甲方开具季度总价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财务接收发票审核无误后二个月付款,付款方式: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为5:5(承兑金额四舍五入万元取整),承兑期限为3个月;当月付款金额小于10 万元,按现金支付。
3)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展具租赁材质、工艺及数量、现场租赁、现场运营等各项进行审计,根据甲方的审计结果及实际产生费用计算应结算金额。乙方按审计结果及实际产生费用计算应结算金额减去乙方向甲方开具季度总价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付款金额,补齐至应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财务接收发票审核无误后二个月付款,付款方式: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为5:5(承兑金额四舍五入万元取整),承兑期限为3个月;当月付款金额小于10 万元,按现金支付。
4)本项目需开具全额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招标范围:车展展具项目进度规划、工艺规划、合理报价、租赁、包装、发运、跟踪反馈、仓储、运输、搭建、现场、撤展、现场维护维修服务。第三方人员聘用培训管理(主持、礼仪、模特、演艺)、服装、现场运营管理等。
2.7其他:(1)本项目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的要求提供样品,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样品递交地点: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其他递交要求:投标人除提供样品外,还需自行准备样品展示的各类辅助物料,例如:易碎品需添加防撞防摔辅料;大型摆件,投标人需提前准备每个样品的摆放地垫(软),以免划伤或损坏摆放场地及设施(如有损伤需照价赔偿);通电展示的样品,投标人需提前准备每个样品的插电电源线等。
(4)样品经评委评验后,当天由投标人自行取回,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涉及样品代管及代寄行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成立于2020年12月1日以前;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3.2.2财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后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下A/B/C三条要求需同时满足:
A.2022年“资产负债率”小于100%;
B.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0;
C.2020、2021、2022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值大于0。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乘用车整车厂2年及以上车展展具租赁或制作及运营服务经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与上述乘用车品牌所属公司直接签订的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服务内容,须额外提供能够证明本项目业绩要求内容的证明材料)。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dfmjyzx.com)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CA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2024年1月13日23时59分至2024年1月18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https://www.dfmjyzx.com/epmt/login.html),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s://www.dfmjyzx.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月26日9时30分 。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06会议室。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dfmjyzx.com)发布。
6.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 注意事项
7.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文件、加密递交文件及解密文件等操作。投标人(或申请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已办理企业 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咨询。
7.3招标文件规定需要讲标且采用远程讲标形式的(讲标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投标人须提前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操作指南-下载专区中下载远程讲标软件,并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与平台客服人员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7.2),完成远程讲标软件可以正常使用的测试。
7.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投标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8. 说明
本文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没有作出响应或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风乘用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三路1号东合中心H栋21楼
联 系 人: 戴文龙
电 话: 13797019799
电子邮件: daiwl@dfm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 系 人: 徐俊
电 话: 027-84289849
电子邮件: xuj@dfmbidding.com
10.异议受理
10.1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 徐俊
电 话: 027-84289849
电子邮件: xuj@dfmbidding.com
10.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10.3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10.4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1. 监管部门
监管单位:东风乘用车销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浩群
联系电话: 18986175668
邮 箱: wanghq@dfmc.com.cn
2024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