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瓶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613-246022136046 1. 招标条件 液化石油气瓶阀的招标人为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本次采购内容:液化石油气瓶阀
采购周期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数量、采购周期两者满足其一即视为合同执行完成。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收货地点。 2.3 交货期:订单发出后10日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能力报出最短交货期,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承诺。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人投标的,应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 3.2投标人应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3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安全附件制造,燃气气瓶阀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年,下同)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YSQZ-3型液化石油气瓶阀的销售业绩,非制造商本人投标的,应具有近三年代理YSQZ-3型液化石油气瓶阀的资格及近三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YSQZ-3型液化石油气瓶阀的销售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1日到2024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4.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10室 4.1.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 4.2.1携带资料:(1)潜在投标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若法定代表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下同) 4.2.2填写《购标书登记表》。 4.2.3缴纳标书款(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 4.2.4获取发票和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13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0楼1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587号 联系人:唐利东 电话:1356456380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10室 联系人:顾弘毅 应秋祺 叶钧 联系电话:021-32557915、32557723、32557726 传真:021-32557272 电子信箱:ghy@shbid.com;yqq@shbid.com 202411211010325051678736616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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