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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塘大道、花坪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日期:2024-01-15     浏览:0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郴州市百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其华塘大道、花坪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华塘大道、花坪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XZ-2023-CZ-XMZB-0879

3、采购项目预算:2753747.18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45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1%;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1

华塘大道、花坪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详见第采购需求

1项

¥2109538.46

¥2109538.46

17766.00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 要求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 要求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 2022 年 5 月 30 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1.4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 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 (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5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应具备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备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质量员应具备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无在建工程且工作单位必须与供应商一致,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州大道汇金时代B栋13楼(丽枫酒店楼上))获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月26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3、开启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州大道汇金时代B栋13楼(丽枫酒店楼上)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4年1月22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磋商采购(详见附件2确认通知)。

七、公告期限、发布媒介: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郴州市百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联系人:何婕

(3)电话:13574528554

4)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3号北湖区委家属区大院4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黎明、陈少林、李陈坤                         

(3)电  话:18973506667

(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

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磋商邀请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附件3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___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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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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