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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宜昌永耀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宜昌市点军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0KV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宜昌城投公司在点军区点军大道偏岩村三组修建宜昌市妇幼工程办公楼群,规划用地6319.72平米,建筑功能:行政办公楼、幼儿园、月子中心、食堂、宿舍、女性创业空间、家政服务等,总建筑面积为23848.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7528.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319.72平方米。框架结构,多层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地下室为一级)。项目供电容量2*800KVA。采用10KV双电源供电方式,主供、备用实现全备用。本项目于2015年4月2日已取得宜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第【2015】104号批复文件。
三、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1)、本项目专变部分用电方案施工,包含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交钥匙工程,工程涉及的申报、设计、设备采购招标、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及与之相关的协调、证件办理,配电房(开闭所)标准化施工等全部与送电验收工器具购买等相关的工作。(本工程内不含红线范围内以及市政配套道路箱变土建基础、电缆管沟及配电房内的土建由甲方自行施工建设,红线外土建及青苗赔偿由乙方负责。)
2)、代表甲方负责本项目专变部分用电工程的报装、设计、协调、通电验收等相关程序的办理,包括工程涉及的申报、安装、调试、试验、配电房施工过程中设备基础、系统接地等技术指导、配电设备监控软件采购以及安装指导、售后服务、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及与之相关的协调、证件办理、验收工器具(包括但不限于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器、接地线、绝缘地胶、挡鼠板、转运小车、工器具柜等)、验收标示标牌等与电力验收一切相关工作。代办及协调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须向供电、设计等部门缴纳的报装等高可靠性费用以及预缴电费由甲方自理。
四、招标工程量
1、工程量:
1.1、10KV主供电源从点军大道上110KV耿家湾变电站10kV点军大道线分-耿022#环网柜04#开关搭火,沿点军大道市政电缆沟经过现有街管沟敷设ZA-YJV22-8.7/15-3*120电缆到配电室G101#柜。
1.2、10KV备用电源从点军大道上110KV五龙变电站10kV李家河线分-龙094#环网柜03#开关搭火,沿点军大道市政电缆沟敷设ZA-YJV22-8.7/15-3*400电缆至10KV李家河线新增01#环网柜01#开关处搭火,再从10KV李家河线新增01#环网柜03#开关沿电缆沟经过街管沟敷设ZA-YJV22-8.7/15-3*120电缆到电室G201#柜。
1.3、配电室新装PIX型中置柜10面,按照单母线分段设计。其中I段主供电源10KV点军大道线新装PIX型中置柜5面;II段备用电源10KV李家河线新装PIX型中置柜5面。10KV主供、备用电源通过10KV母联开关进行互倒。
1.4、本期主供电源负荷容量为1600KVA;备供电源负荷容量为1600KVA。
1.5、10KV配电室新装2台SCB11-800/10/0.4变压器两台(即T1#、T2#变)。T1#变采用ZA-YJV22-8.7/15-3*70电缆接G104#高压开关柜,T2#变采用ZA-YJV22-8.7/15-3*70电缆接G204#高压开关柜。T1#、T2#变0.4KV低压柜按照单母线分段设计,不设置备自投装置。
1.6、10KV配电室T1#、T2#(SCB11-800KVA)变压器设置电容过零自动补偿柜,每台变压器各设置电容主柜一面、辅柜一面,自带滤波电抗器,主、辅柜每面补偿容量10*25KVAR,每台变压器补偿总容量为500KVAR,串7%电抗,采用过零自动投切。
1.7、配电室设计GDZ-100AH/220V直流屏一组,其中电池柜一面,充溃电柜一面。
1.8、本工程变压器低压柜溃线电缆及相应工程施工参照建筑强电规范。
1.9、为确保本工程漏电火灾报警正常施工,本工程高低压柜内的漏电火灾报警模块应采用与火灾中心控制台的一致,确保兼容性并可靠使用。
1.10、详见施工图。
2、项目工期要求:于2018年8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送电工作。
3、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的合格要求。其中全套高低压柜,需采取ABB、西门子、施耐德等不低于同档次的全套一线品牌。工程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送电之日起两年。
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招标服务费:本工程中的招标服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许可证书原件);
3、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提供原件),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须提供证书原件)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8、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电力工程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或电力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加盖电力部门红色公章证明材料);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投标人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在与宜昌城投合作中发生工程、质量和服务违约行为终止合同的。(需提供上述情形承诺书,无固定格式)。
六、报名时间:
2018年04月10日-2018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宜昌永耀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路206-3号。联系电话:0717-6202681(樊) 技术联系人:王 电话:0717-6389934
七、报名有关说明
1、有意向报名投标人请于2018年04月16日16点前携带相关资质文件及汇款凭证复印件递交至宜昌永耀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7楼招标公司,现场报名登记。
2、逾期提交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如果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永耀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路206-3号
邮编:443001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信息:
公司名称:宜昌永耀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三峡工行电力支行
帐号:1807006609020122988
电话:0717-6202675(宜昌永耀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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