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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广场车行道地砖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2     浏览:0    

某单位广场车行道地砖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广场车行道地砖更换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上级机关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规模

2.1.1 项目名称:某单位广场车行道地砖更换项目。

2.1.2 项目代号:XN-M-24-F-0052。

2.1.3 项目编号:ZC24QXN0101。

2.1.4 建设单位:某单位。

2.1.5 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2.1.6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08432.93元。

2.1.7 建设规模:铺设面积约1341㎡。

2.2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所有工程内容。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日历天(30日历天施工,30日历天养护)。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以招标人下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2月18日。

2.4 质量标准

满足设计要求,且应达到国家及军队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2.6 投标保证金

     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3.1.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及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即不可为“外商投资企业”),但外国投资者通过内地和香港股票交易市场取得境内企业股份、且未达到控股标准的,不属于外资入股情形(港澳台资独资或入股情形参照此认定);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设备、人员等,并提供书面承诺;

3.1.4 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5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6  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至少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金额70万(含)以上市政工程(含砖石类铺装内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材料应当证明业绩包含砖石类铺装内容)。

3.2 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信誉要求

3.3.1 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3.2 未处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投标禁入期内。

3.3.3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3.3.4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12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至少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金额70万(含)以上市政工程(含砖石类铺装内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5 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须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7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6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6 其他要求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6.2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材料。

3.6.3 报价企业应当具备工程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6.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  21  日至2024年 11 月 28日,每日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提交购买申请。关于线上操作过程可能涉及的问题(查找项目、注册、密码找回、费用缴纳、电子发票等)可联系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业务咨询较多,请多次尝试拨打。

5.3获取方式

投标人应将以下材料按照序号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作为附件上传中招联合采购平台进行报名审核。

(1)投标单位购买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2《投标单位购买文件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保密协议(详见公告附件4)。

(5)保密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5)。

注:

(1)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依据,投标人的资格性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2)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并由投标人完成付款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4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2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2月12日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四川省绵阳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详见公告附件6《投标放弃函(参考格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18881632413

招标人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5983678398

若无法成功报名,或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暗示带有倾向性表述的,可向招标人纪检监督反映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承办单位: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中国(绵阳)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4栋A座502

邮编:621000

联系人:商女士

手机:17709030573、13548343504

电话:0816-8755027、8755028、8755029

传真:0816-8755026

电子信箱:gyxnmy@cntcidc.com

公告附件1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线下领取招标文件(下简称“标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流程:

1、登录www.365trade.com.cn网址进行投标人(供应商)注册。

2、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查找商机”进行项目编号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

3、在“上传购标确认文件”处上传公告要求的购标资格审查材料。

4、等待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选中需要投标的标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5、投标人支付完成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二、标书款

1、标书款:500元;

2、标书款发票:由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购买人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注:项目实际业务往来由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操作(详见公告代理机构信息),项目标书款发票及后期中标(成交)服务费发票均由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开具。

三、其它事项

1、标书款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3、网上费用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发票下载领取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公告附件2

投标单位购买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

 

购买时间

 

移动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

 

传真

 

单位购买文件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名称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保密协议

4

保密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公章)

公告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通讯地址:

 

 

 

 

公告附件4

保密协议

甲方: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愿参与甲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项目密级为________。乙方向甲方申购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保密内容及范围

1、本协议所称的保密是指严格控制从本项目获取的相关信息知悉范围,避免甲方及招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口头、图形、电磁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2、保密内容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乙方从甲方、本项目招标人处获得的和任何本项目过程中所形成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文字和非文字形式的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取得招标文件前阅读本协议,确认签署后方可获得招标文件。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按不同密级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3、乙方仅可将保密信息为投标之目的用于本项目采购过程,采购过程结束后,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使用、披露和传播等行为。

4、出于本项目投标需要,乙方可在投标文件内复制和使用招标文件的内容。

5、乙方应确保其雇员遵守同样的保密义务。

6、如乙方及乙方雇员因故意、过失或任何其它原因导致任何信息泄露、公开或为第三方知晓,由此给甲方和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保密期限

1、乙方在本协议盖章后,即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2、本协议保密期限内不得扩大知悉范围。

3、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项目和招标文件的变更、完成、终止而失效。

四、例外情况

如有书面材料证明,乙方有法定义务应向国家有权机关披露本项目所涉及的保密信息,乙方应在披露前及时通知甲方,同时乙方仅能在法定披露义务范围内向有权机关披露被明确要求披露的信息,并应尽最大努力、采取充分措施有效地防止或限制其他保密信息的披露。

五、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任何本协议约定,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及招标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告附件5

保密承诺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密级:                

一、保密范围

1、本协议所称的保密是指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清单》《工程量清单》《图纸》《详细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内容,应该严格控制知悉范围。无论是书面、口头、图形、电磁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二、保密义务

1、投标人应在取得《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清单》《工程量清单》《图纸》《详细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前阅读本协议,确认签署后方可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清单》《工程量清单》《图纸》《详细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

2、投标人需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服从招标人保密教育、监督和检查,按保密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3、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清单》《工程量清单》《图纸》《详细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仅可用于本项目采购过程,采购过程结束后,相关所有资料均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使用,中标人仅用于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引用《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清单》《工程量清单》《图纸》《详细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所记述的技术秘密,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

5、投标人应确保其雇员遵守同样的保密义务。

6、如投标人因故意、过失或任何其它原因导致任何保密信息泄露、公开或为第三方知晓,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保密期限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变更、招标文件或其采购项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四、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我方郑重承诺:接受并遵守以上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公告附件6

 

投标放弃函(参考格式)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因(XX原因),经我公司慎重考虑决定放弃本次投标资格,不再参与后续招标投标活动。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2411210903238092543429123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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