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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润晶200MW新能源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2     浏览:0    

新疆润晶200MW新能源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24-ZB-272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润晶200MW新能源项目已由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项目代码:2411-650500-04-01-733630),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哈密曦景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骆驼圈子镇。

2.2项目规模:20万千瓦风电,2万千瓦、时长2小时储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单机容量为6.7MW的风力发电机组30台及其配套箱变,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建设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外送线路等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场、集电线路、升压站及外送线路、配套储能设施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含测风塔安装)、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及其消缺、配合性能试验、配合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配合技术和售后服务、配合人员培训、成品保护、互联网接入等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1)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2)有效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3)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业绩: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提供至少1项建设规模1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提供内容至少包括封皮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

3.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2)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3)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需提供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19时00分---2024年11月27日19时00分

4.2获取方法: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获取时间内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一套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695117001@qq.com获取缴费账号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时30分

5.2递交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会展中心亚朵酒店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时30分

6.2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会展中心亚朵酒店会议室(水磨沟区·六道湾路1166号亚欧国际风情街1号楼)

7.其他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2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7.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7.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7.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密曦景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新民四路宝丰商业街D栋段73号门面房

联系人:张超

电话:1818911812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层

联系人:刘盟超、杨晓义

电话:029-88496536

电子邮件:6951170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11221441487624511430082编辑:365trad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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