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空调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HAZB-ZT-HW-17241088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招标范围:本次运城市分公司空调采购项目,主要为全市提供空调采购、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2.5 合同期限:服务期限1年。(服务1年期满后,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可顺延1年合同,最多顺延2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2投标人依法纳税,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3.3投标人应为所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商的授权进行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厂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5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运城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3.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招投标云服务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招投标云服务”,选择“投标服务”—“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报名信息”—“支付文件费”—“项目经理审核通过”—“获取文件”,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此方式文件费由公众号商户代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上传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5.3 递交方式:开标地点投标人现场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标投标协会/山西省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邮编:030006
联系人:郭增林、黄娟、程素萍
电话:1399426184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北街支行
账号:0906014170002081
行号:305161009063
网址:http://www.sxh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