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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智能巡检在长距离输水工程安全保障中的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5     浏览:0    

无人机智能巡检在长距离输水工程

安全保障中的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22〕1172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由水利部以《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22〕8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公司资本金和项目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无人机智能巡检在长距离输水工程安全保障中的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以下简称“环北广东工程”)是系统解决粤西地区、特别是雷州半岛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大水利工程。工程建设任务以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为改善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环北广东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珠江流域及红河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流域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已列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清单,也是“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北部湾城市群、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国家级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北广东工程的建设,是省政府重点推进的重大水利项目之一。

项目批复初设概算静态总投资为576.66亿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为539.87亿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为20.30亿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为8.60亿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为7.89亿元。工程部分投资539.87亿元中,水源工程33.11亿元,输水工程494.03亿元,临时供电线路工程专项投资5.97亿元,智慧水利(信息化)工程投资3.13亿元,穿铁专项工程投资为3.63亿元。

环北广东工程最大设计引水流量110m³/s,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工程供水范围包括粤西地区的湛江、茂名、阳江、云浮4 市。至设计水平年2035 年,工程从西江多年平均引水量为 16.32亿m³,利用当地水利设施增供水量 5.10亿m³。扣除输水损失后,受水区分水口门断面多,年平均供水量为20.79亿m³,其中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14.38亿m³,农业灌溉供水6.41亿m³。工程从云浮市西江干流取水,通过泵站加压,基本采取全线封闭输水型式。工程由西江水源工程、输水干线工程和分干线工程组成。西江水源工程泵站设计取水流量110m³/s,设计扬程 162.0米。输水干线长201.68 公里,通过高州水库、鹤地水库2座已建大型水库进行调蓄。输水分干线共3 条,总长288.65公里,其中云浮分干线长25.24公里,首部设计流量10m³/s;茂阳分干线长94.56公里,首部设计流量26m³/s;湛江分干线长168.85公里,首部设计流量26m³/s。工程沿线设置加压泵站以及各类阀井、交叉建筑物等。工程总工期96个月。

注:有关工程的技术参数或技术内容,仅作参考,实际以初设批复文件为准。

2.2项目背景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点多、线长、面广且分散,工区地面的视频监控角度、区域有限,对大范围的工区、高建筑物不能全覆盖。针对泵站、高边坡、管线段等较高风险工区,需用无人机补充巡检。由于目前机巢无人机、机动无人机等多类型无人机协调管控、基于长距离引调水工程的智能识别算法、分析应用平台等暂无成熟应用案例,因此,针对性开展无人机智能巡检在长距离输水工程安全保障中的研究与应用科研具有必要性。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无人机智能巡检在长距离输水工程安全保障中的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主要研究内容为:

(1)多类型无人机大范围自动巡检协同管控系统。对机巢无人机、便携机巢无人机、机动无人机等多类型无人机巡检远程协同管控方法进行研究。

(2)长距离引调水工程施工及运行无人机智能识别模型库。研究开发基于长距离引调水工程的无人机巡检智能识别算法,包括不安全行为、场地异常、管线渗漏等模型库。识别场景包括现场人员动态计数识别、动态安全帽识别、关键施工车辆识别、施工现场烟火动态识别、高边坡(一级)滑坡识别、地面塌陷动态识别、埋管爆管喷水动态识别、施工范围超红线用地识别等8种,各场景算法模型查准率应达到85%以上。

(3)无人机巡检视频空间化及智能识别对象空间定位应用研究。

1)隐患位置标记。巡检视频空间化融合叠加,监测智能识别提取对象空间化标注,实时定位违规或者风险隐患点位置。

2)红线施工越界。实时投射红线范围到巡检画面,智能识别提取越线作业区并预警。

3)违规对象追踪。违规或越界行为对象跟踪研究,对于出现越界违规等对象进行持续跟踪定位,实现执法违规取证。

(4)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集成应用研究。

1)建立长距离引调水工程无人机巡检集成标准规范,打通无人机巡检系统与智慧监管平台、安全监测系统、数字孪生系统等联动对接,及时响应巡查。

2)无人机巡检系统基于气象部门的气象信息,融合无人机机场集成的雨量计、风速计、温度计等传感器数据,建立巡检区域实时环境感知系统,服务于无人机巡检规划,工程管理等。实现巡检视频数据的智能AI剪辑,全景图、正射影像及三维实景模型的自动化生产。

3)基于软件接口与标准协议技术,建立面向飞行控制、数据共享、业务联动等标准化、集成式接口,实现平台系统间多层级、多应用集成运转体系。

(5)相关服务。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4服务期限

研究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技术成果应用要求、专利授权、论文发表或录用等科研成果,并通过课题结题验收专家评议。

成果应用评估阶段:结题验收后4年或至工程全线通水,提供成果应用相关服务。

2.5建设地点:广东省粤西地区湛江、茂名、阳江和云浮4个地级市。

2.6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70万元(含税),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关主体资格证照、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骗取中标的情况。

3.1.3投标人不能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清算状态。

3.1.4人员要求

项目须设置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且不为同一人。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技术负责人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派出。

②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对无法出具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的需出具加盖投标人本单位公章任职证明及签订周期在三个月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牵头或参与过无人机相关项目。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签署合同或任务书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金额页或经费预算页、合同范围页或研究内容页)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或任务书签署时间为准。未附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业绩。

3.3本项目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外,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明确牵头方及成员方各方拟承担的职责和研究范围,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且牵头方须满足本款3.1、3.2的要求,成员方须满足本款3.1的要求;

(3)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投标阶段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投标阶段相关的事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在投标登记截止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否则,其投标无效;

(6)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或更换联合体牵头方的,其投标无效。

(7)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00:00至12月2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www.gdgczb.com)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12月2日18:00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招标文件及附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注册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20-2236000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6.1.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3 提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1个)。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注:备用U盘单独密封,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包封上写明“投标文件备用U盘”字样(U盘内拷贝投标软件生成的加密及非加密文件、可编辑文件)。(“备用U盘”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主选择,如不到场视为默认接受开标结果)。

6.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可以授权代理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

6.5 提交纸质投标文件4份(将电子签章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后装订成纸质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

注:

(1)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A4纸(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如因页数过多,装订困难,可分册装订,但需标明分册编号,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纸质投标文件应编写书脊,书脊上应列明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

(3)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粤采易平台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东盛路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690967652 

 

招标人上级单位: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8374251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水利厅

联系电话:020-38356105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599号泰兴商业大厦803房

联系人:钟智豪、杨慧、肖铭达

电话:020-83516265

邮箱:zhongzhihao@cntcitc.com.cn

 

 

 

招标人: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无人机智能巡检在长距离输水工程安全保障中的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方,       为联合体成员方。        负责       工作,        负责       工作,         负责         工作。

2.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以投标人的名义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澄清投标文件、签署相关文件(含结算文件)、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负责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合同谈判活动及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宜。联合体授权联合体牵头方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所提交的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合同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方工作均由招标人统一组织和协调。

3.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本协议书自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5.本协议书一式   份,招标人和联合体牵头方、成员方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联合体协议书。

202411221527265593315710979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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