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干式尾矿堆场闭库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3.招标项目名称: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干式尾矿堆场闭库工程项目
4.招标编号:CNGZB-2024-139
5.工程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
6.工期:60天。
7.工程内容:按设计要求尾砂堆积筑坝、截洪沟及溢洪道破损区域修复、坝外坡排水沟修筑、堆积坝绿化复垦、完普在线监测系统、上坝台阶修筑等,具体工程量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独立订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同时,必须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和证照: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服从生产及安全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同时具有较强施工能力和施工经验。
(5)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年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应是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能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至少包含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要求为国家注册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承担有在建项目的,不得拟派驻本项目,否则投标无效。
(6)在承担本项目期间,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担其它项目。中标人进场后,施工现场配备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人要求保证足够的现场工作时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标人现场工作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配备合格的项目经理。
5.施工人员均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施工人员年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要求为公对公账户汇款。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日下午17:00时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进行注册报名。新注册投标人请于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下载供应商手册,按供应商手册要求流程进行注册报名。(供应商手册下载位置位于首页“供应商帮助中心”内)
如注册过程存在疑问请致电张经理,联系电话:010-51323713。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付款成功,经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审核后投标人可在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启用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投标人请按《关于办理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CA办理的相关问题请致电王经理,联系电话:010-51323726。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
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jzcg.chinagoldgroup.com)、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zjmy.china goldgroup.com)上发布。
招 标 机 构: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详 细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鑫桥中路1号院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10-51323731
户 名: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账 号:1001 3206 1910 0020 478
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