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综保部清洁试剂类产品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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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综保部清洁试剂类产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一、项目内容: |
(一)项目名称:国航综保部清洁试剂类产品采购项目 |
(二)项目编号:CGXM-LSD-E-202404210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五)项目需求: |
1.功能目标:可根据我中心实际需求提供清洁试剂类产品。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按照我方质量品质要求提供清洁试剂类产品,供应商应随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
3.采购产品及送货地点:详见附件。
4.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认可的供方产品说明中所规定的产品的功能和性能。前述产品说明中包含排除法定或约定义务内容的,或该说明书中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国家或行业推荐性标准的,均属无效;除非我方明确书面同意接受,否则本项目合同附属、补充文件及产品支持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责任限制条款不适用于我方。产品应通过产品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接触类产品应提供检测报告。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经检验机构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供应商须在当天内给予解决;如超出当天仍未解决,我方使用单位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全都调换产品或者退货,并且我方有权立即终止本项目合同,如我方要求退货的,供应商应按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产品价款无条件先予全额退款并接受退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抵扣。
(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生产日期为最近批次,产品保质期限自交付后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质保期(24个月)内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产品的隐蔽瑕疵不受此保质期以及本项目合同期限的限制,自主生产的产品应保证产品稳定性。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我方未使用但过期产品,供应商可免费进行调换。
(3)对于产品在正常使用年限内暴露的任何隐蔽瑕疵供应商都应负责,给予免费更换或赔偿损失。
(4)产品规格如有变化供应商应提前与我方沟通。
(5)供应商保证所提供产品均需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环保要求。
5.验收标准:
(一)验收地点
每批产品送达我方订单指定收货地点时,双方共同验收。供应商应安排工作人员与我方共同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方有权拒收、保留索赔权利并要求更换或者退货(退换货12小时内完成)。若供应商代表不能到验收现场,则以我方验收结果为准。如验收存在差异,我方应及时将差异反馈供应商。
(二)验收标准
参照同类产品的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标准中的最高标准。
(三)验收方法
(1)文件验收:供应商应提供本批成品的检验报告、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原材料检验报告等与交付产品相关的文件。
(2)数量检验:我方清点交货数量(箱数),并检查外包装箱是否有明显的、可能导致产品丢失的严重破损。如果有,则应对该箱产品进行开箱检验。针对每批交货产品,按不少于总箱数3%的比例进行开箱检验。
(3)外观质量抽检:在开箱检验的基础上,每箱抽检产品不少于两种。将抽检产品与封存样品进行外观比对,对尺寸及重量的公差进行检测。当外观与封存样品不符,或尺寸/重量等任意一项超出允许的公差范围时,视为不合格产品。
(4)验收单据:在验收现场,我方应在供应商发货清单上签署收货意见。有我方签字的发货清单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付款的依据之一。
(5)验收不合格的处置:对于验收不合格产品及其同批次产品的处置方法,按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处理。
6.建议合同期限:3年。
7.其他:
(1)付款要求:
a.我方与供应商按实际购买数量分单位(空勤公寓管理中心、对外保障中心、员工服务共享中心)以电汇方式结算。
b.供应商每月10日前订单核对无误,提供符合我方要求的合法有效13%增值税发票,并保证发票的真实性。
c.我方在收到相关凭证确认无误并对产品验收合格后于次月将货款汇至供应商指定开户银行账户。
(2)供货周期:供应商在收到我方通知(电话、微信等)后3小时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确认,并于24小时内或按照我方要求送至我方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
(3)应急响应时间:供应商在收到我方通知(电话、微信等)后于2小时内或按照我方要求送至我方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
(4)本项目合同终止后,我方未选聘新的供应商接管时,则由供应商提供为期不超过六个月服务,我方按照原合同费用标准支付相应费用(按本合同的费用标准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项目合同执行。
其余以后期采购文件为准。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八)具备经营销售清洁试剂类产品资质、业绩要求等。 |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十一)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充分对供应商资源情况进行调研,加大成本管控、明确资源情况及服务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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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3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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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材料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7.“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即网站首页输入主体名称或信用代码进行查询后,下载完整报告。如存在行政处罚等异常情况需书面澄清说明,否则将有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再另行解释。(请每页加盖公司公章,非骑缝章,扫描成一个pdf格式上传) |
8.2022年度经审计且完整的财务报告,内容必须涵盖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财务报表中净利润项显示亏损,必须提供亏损情况的相关说明,写清亏损原因即可(格式自拟),如无法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2020-2022,包含上述三表),逐页加盖公章,PDF格式 |
9.近2个月的依法纳税记录(复印件),每页加盖公司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格式上传 |
10.近2个月的依法社保缴纳证明或凭证(复印件),每页加盖公司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格式上传 |
11.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或中选通知书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公司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格式上传 |
12.承诺具备本项目所涉及项目的销售、售后服务能力,加盖公司公章,格式自拟,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
13.以上所有报名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公司公章,非骑缝章,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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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誉羲 |
联系人电话:010-80487930 |
联系人电子邮箱:wangyuxi24@airchina.com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十、其他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