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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各场站应急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9     浏览:0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各场站应急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3-3-28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贵州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各场站应急能力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2.1.1根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26396-2020)、《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国能安全〔2014〕953号)等法规标准要求对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滇东风电公司、贵州华金公司及下辖场站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编制完成《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负责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滇东风电公司、贵州华金公司及下辖场站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修订,开展桌面推演,组织完成3个场站(水电、风电、光伏各选1个)的实操应急演练,组织专家完成各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评审及政府部门(新能源公司本部预案须到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报备)要求的报备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工作专家组,完成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滇东风电公司、贵州华金公司及下辖场站的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编制完成《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2)编制、修订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滇东风电公司、贵州华金公司及下辖场站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复核应急疏散标识设置的合理性、正确性,并提出整改建议清单。

(3)对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滇东风电公司、贵州华金公司及下辖场站的应急预案开展桌面推演,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查找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并修订完善。

(4)配合甲方完成3个场站(水电、风电、光伏各选1个)的实操应急演练,课题确定后协助策划演练活动,负责编制演练方案、脚本、演练总结及评估报告。

(5)组织至少5名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国家能源局电力应急专家库成员2名,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滇东风电公司、贵州华金公司所在省、州(市)、县级3名应急管理部门专家),负责对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滇东风电公司、贵州华金公司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形成评审专家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

(6)乙方负责完成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滇东风电公司、贵州华金公司应急预案向国家能源局云南/贵州监管办、属地州(市)、县级应急管理局的报备备案工作(按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备案)。

(7)乙方负责组织各场站运维人员开展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方面的培训,避免各场站不会发生因应急合规管理方面的原因收到行政处罚。对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组织开展1次不少于8课时的应急管理知识讲座(培训讲师要求为国家能源行业或电力系统安全专家库内专家),内容至少包含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对水电、风电、光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以及水电、风电、光伏应急日常管理和工作清单及建议等。

2.1.2按照《国家能源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0〕66号)、《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DL/T1919-2018)等规定要求,负责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及备案工作。

 2.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工作结束为止),已投运的场站应急预案编修及相关工作2024年完成,计划2024年投产的场站应急预案编修及相关工作计划2025年完成,其它场站应急预案编修及其它工作于2026年完成,具体开展工作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4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水电站(总装机容量70MW及以上)或新能源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应急预案修编、备案或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签订日期、能体现项目业绩的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或备案成功的回执等作为证明材料。

3.2.3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担任过2项及以上发电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成功(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成功)或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并提供项目合同影印件(如合同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等能够体现本人业绩的关键页;若上述合同文件未能反映出本人业绩,请补充提供任职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该项目负责人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2)工作专家组成员要求: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专家聘用证书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专家库专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03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各场站应急能力建设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联 系 人:于女士

    话:0871-67216465

电子邮件:25449710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话:400-010-1086转8329

电子邮件:8110533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编辑:ec.chng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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