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条件 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壹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壹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其他专业设计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或2021至2023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3月29日至2024 年3月29日止(3年),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000平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费(含方案设计)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内容应包含方案设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1)申请人自2021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