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钢制混凝斜板沉淀池\25m3/h 进水TP≤20mg/L 出水TP≤5mg/L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日期: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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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钢制混凝斜板沉淀池\25m3/h进水TP≤20mg/L出水TP≤5mg/L(招标编号:NWZ241206-5509-042118)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钢制混凝斜板沉淀池\25m3/h进水TP≤20mg/L出水TP≤5mg/L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钢制混凝斜板沉淀池\25m3/h进水TP≤20mg/L出水TP≤5mg/L
1.000
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方从2019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处理规模≥25m³/h的除磷混凝(或高密度)沉淀系统处理业绩,且出口总磷≤5mg/l,该业绩需包含处理石油化工废水。以上业绩必须提供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可不带价格)、规格及数量、(体现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规模及相关图纸(能体现处理介质、技术参数等内容)或技术附件(能体现处理介质、技术参数等内容)、合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核实。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6)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式通报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5其他要求。
(1)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询价书中相关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若有澄清或偏离,请在开标前书面提出并获得招标方认可。要求在偏离表中说明偏离情况。否则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人的要求。
技术询价书中星号(“★”)的条款出现偏离1项及以上,三角符号(“▲”)的条款超过3项偏离,其它普通条款超过5项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要求在偏离表中说明偏离情况。
(2)投标人的二级供应商名单必须在包设备询价文件相关技术要求及供应商清单范围内选择,出具承诺书,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选择该名单之外的、“或等同”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通过招标中心澄清方式确认。投标文件供应商清单中不得出现“或等同”一类字样。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任何商务条款的偏离都要在招标要求的澄清时间内进行澄清,招标人将及时给予答复;当招标人明确答复商务偏离不可接受时,此类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20日11时0分
至
2024年12月2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李景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详见附件《新电招招标文件补充说明-V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陈英
联系人:
李景玉
电话:
0379-64887040
电话:
022-58068949
电子邮件:
chenying.lp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jingyu@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26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