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总部大楼智能会议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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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航总部大楼智能会议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
一、项目内容: |
(一)项目名称:国航总部大楼智能会议室建设项目 |
(二)项目编号:CGXM-PUR-A-202418288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五)项目需求: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国航总部大楼会议室部分设备,列表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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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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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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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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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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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寸高清液晶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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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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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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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口式移动安装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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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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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体式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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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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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视频会议专用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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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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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HDMI网络型视频信号传输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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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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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墙面式网络型视频信号传输器
|
2
|
对
|
7
|
视频信号切换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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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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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网络型中控主机
|
1
|
套
|
9
|
IPAD平板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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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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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弱电控制箱
|
1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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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控主机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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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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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阵列音柱
|
2
|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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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配套功放
|
1
|
台
|
14
|
音频信号处理器
|
1
|
台
|
15
|
无线话筒
|
2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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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智能会议管理主机
|
1
|
台
|
17
|
数字会议话筒单元
|
30
|
台
|
18
|
电源控制器
|
2
|
台
|
19
|
网络交换机
|
1
|
套
|
20
|
多媒体桌面插座
|
4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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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网络机柜
|
1
|
台
|
22
|
65寸高清液晶电视
|
9
|
台
|
23
|
台口式移动安装架
|
9
|
台
|
24
|
电动升降支架
|
7
|
台
|
25
|
智能会议管理主机
|
1
|
台
|
26
|
数字会议话筒单元
|
30
|
台
|
27
|
HDMI网络型视频信号传输器
|
13
|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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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原中控主机控制程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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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套
|
29
|
弱电控制箱
|
1
|
台
|
30
|
多媒体桌面插座
|
8
|
套
|
31
|
高清工程投影机
|
1
|
台
|
32
|
60寸高清液晶电视
|
3
|
台
|
33
|
70寸高清液晶电视
|
3
|
台
|
34
|
86寸移动单屏一体硬视频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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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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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线缆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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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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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五)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八)供应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 |
(九)具有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能力等级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
(十)供应商须提供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保证书,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及配件为产品原厂商原产正品,并对产品品质做出承诺和保证。 |
(十一)供应商对视频信号处理类设备(视频信号切换矩阵)、音频信息处理类(音频信号处理器)需提供原厂销售服务承诺函。 |
(十二)具有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视频会议室建设的成功案例,单个案例规模不小于100万,证明材料可以为项目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须有清晰的标的内容、合同签署时间等,所有证明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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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报名: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投标人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材料审核及报名。 |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招标且完成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进行报名,否则将无法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下载招标文件。 |
五、投标文件编制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陆女士 |
联系人电话:010-61465431 |
联系人电子邮箱:luwen2020@airchina.com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九、其他 |
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名,未成功报名则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