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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11-29     浏览:0    
关于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项目询价公告
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CAD-A-202418871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
(五)项目需求:

  依照国家及地区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消防泵房及水池、污水处理站基坑监测方案和各楼沉降观测方案的编制,进行基坑支护第三方监测及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技术服务工作,定期出具基坑监测报告及沉降观测报告,到达或超过预警值时出具预警通知书,监测频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基坑监测的具体工程量、点位、次数,请根据施工图纸基坑开挖平面图的内容自行布置;沉降观测的具体工程量、点位、次数需根据项目具体规模自行布置。布置原则均要求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区现行规范文件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须具备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含及以上)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未被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未在不良行为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取证核查期间;
(七)申请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八)2021年12月1日至今从事过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方面的相关业绩。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格式自拟)
8.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含及以上)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加盖公章
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10.提供2024年5月至11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1.响应截止时间前15天内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12.申请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3.2021年12月1日至今从事过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方面的相关业绩。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询价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询价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楠
联系人电话:13911867310
联系人电子邮箱:jkgccgjyb@163.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首页及骑缝加盖公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上传复印件(PDF格式)。

3.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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