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勤人员证照采集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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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分公司空勤人员证照采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空勤人员证照采集服务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SWB-E-202417145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 |||||||||||||||||||||||
(五)项目需求: | |||||||||||||||||||||||
1.签证照片限价为含税10元/人次、护照/通行证照片限价为含税30元/人次,预计一年签证拍照次数为2000次,护照/通行证拍照次数为2500次,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供应商证照采集点距离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飞行部园区(成都市双流区机场路常乐一段32号)30分钟车程内,以高德地图8:00—17:00时间段的驾驶时间为准。 3.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应具有外交部国际旅行证件数字相片处理能力,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将已拍摄证件照上传至外交部国际旅行证件数字相片处理平台http://www.mrtdephoto.net(若平台更新,则上传至最新平台)。同时供应商应具有各类签证相关经验,并可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及办理协助服务等。 5.所有证件照提供电子版照片与一版冲洗照片及符合外交部要求的照片回执两份(签证照片一版四张,护照照片一版五张,可根据不同尺寸证件照调整每版张数),可单独提供电子版或冲洗照片。 6.所有证件照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符合外交部要求,符合制证规定。以上签证照片格式如各使馆、签证中心要求有变化,服务内容进行相应调整价格不变。 7.照片命名:签证照飞行部以“姓名+所属飞行大队”命名,客舱服务部以“签证照类型+姓名+员工号”命名。 8.保留底片,可提供直接冲洗服务。 9.当天出片,非急件每1-2周提供配送服务(配送至国航西南分公司双流、天府证照室),特殊急件可提供加急服务(当天配送至国航西南分公司双流、天府证照室)。 10.拍照人数超过50人时,可提供上门拍摄服务(服务地点:双流国际机场国航办公区及天府国际机场国航办公区)。 11.空勤证照所需的相片及咨询,涉及到空勤人员航班任务保密及肖像隐私,将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相关要求进行授权书签订及管理,维护企业及员工的信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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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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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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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西南分公司 | |||||||||||||||||||||||
联系人:蒋先生 | |||||||||||||||||||||||
联系人电话:028-82125514 | |||||||||||||||||||||||
联系人电子邮箱:jiangzhaoyang@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所有报名材料请扫描为PDF格式上传,并逐页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在参与我方采购活动过程中若发生有关诚信等方面的问题及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在不良行为界定范围内的问题将被列为不良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对生产运营、采购活动、公司形象等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程度,将不良行为分为一级不良行为、二级不良行为和三级不良行为并作出相应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