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三航驳202、三航起15、三航拖1009和三航工8船船舶安全设备检验及维保线上询价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招标采购一套多条船船舶安全设备检验及维保服务,现询价采购(招标编号:SCRW00000004282),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2.投标人资质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安全设备检验资质,或能协调到不在供应链平台但有资质的第三方。(要求能处理验船师和海事在登船检查时提出的相关意见。)
(2)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近一年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开户行许可证。
(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供方,有同类型船舶修理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相关执业证书、职称证书。
(6)其他要求:/
3.标的
标的:中交三航江苏分公司多条船船舶安全设备检验及维保服务,具体见询价函 -附件2.工程量清单。
4.质量要求
①乙方保证在维保项目中所更换、补充的零部件为全新产品,能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指标,并与甲方原安全设备完全匹配。
②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甲方要求完成安全设备维保,且维保后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维保前的相关参数。
③质量标准:
(01)GB∕T 34001-2016《中国修船质量标准》
(02)GB/T 9414.9-2017《维修和维修保障》
(03)《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规程》(2006.11.1版)
(04)GB50231.GB50270~GB50278-98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05)GB/T 29113-2012 《海上救助船舶设备配置技术要求》
(06)CCS规范
(07)《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海事局2020年4月发布版)
说明:以上质量标准的选择最终以确保船机设备在质保期内运转正常为基本要求,不满足该基本要求的或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的,需要提高执行的质量标准要求直至满足该基本要求。
④质量保证期:修理项目动件质保3个月,非活动件质保半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需求数量规格
供应数量规格:1套,具体见询价函 -附件2.工程量清单。
6.预计供货时间
预计供货时间(暂定):2024年12月04日~ 2024年12月12日
7.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三航驳202、起15、拖1009、三航工8,四条船舶船上。
8. 计量及验收方式
①计量方式:按工程量清单计量,每完成一项就计量,逐项累计,未完成的不予计量;(影响安全和使用的关键性的项目需要完工,任何一项未完工的不予任何结算。)
②验收方式
(1)外观验收:对外观进行肉眼观察和检查,包括颜色、形状、尺寸、表面光洁度等方面。
(2)功能验收:对物品或工程的功能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并符合设计要求。
(3)性能验收:对物品或工程进行实际操作和测试,以评估其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预期。
(4)质量验收:对物品或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9.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工程量清单结算方式,即根据实际完成并计量的工程量(未计量的不予结算),以合同中的工程单价为依据计算结算价款。(影响安全和生产的关键性的项目需要完工,任何一项未完工的不予任何结算。)
10.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及图纸要求
11.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①人员、物资、设备及工器具岸上运输(含码头):投标人负责。
②人员、物资、设备及工器具从码头上交通船(含吊装):投标人负责。
③人员、物资、设备及工器具海上运输:招标人负责。
④ 人员、物资、设备及工器具在交通船和目的船之间转移(不含吊装):投标人负责
⑤物资、设备及工器具在交通船和目的船之间吊运:招标人负责
⑥人员、物资、设备及工器具从交通船上码头(含码头):投标人负责。
12. 定标方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 固定 单价
13.定价机制:(二选一填写)
①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②非固定单价:按 /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