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配电间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彩色网络摄像机\半球型 400万 1/2.7" CMOS 0.005Lux(彩色),0.001Lux(黑白) POE
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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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河北石油分公司配电间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彩色网络摄像机\半球型400万1/2.7"CMOS0.005Lux(彩色),0.001Lux(黑白)POE供电(招标编号:NWZ241217-3431-04510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彩色网络摄像机\半球型400万1/2.7"CMOS0.005Lux(彩色),0.001Lux(黑白)POE供电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彩色网络摄像机\半球型400万1/2.7"CMOS0.005Lux(彩色),0.001Lux(黑白)POE供电
1413.000
套
2
监控硬盘\STAT6TB
1247.000
件
3
网络硬盘录像机\32路/报警1路输出HDMI1路/音频16路/报警16路/16路16槽位单块硬盘支持10T
166.000
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信誉、业绩良好,需提供不少于1份近三年(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以来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项目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显表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原采购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原采购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设备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少于4年,设备质保期内承担设备零配件免费维修、更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承诺:所供产品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条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承诺:交货时间自订单下达后不超过30天。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承诺:全天候24小时随时响应。提供指导一般性技术故障,自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提出解决问题措施方案;重大技术问题,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解决;需要派员服务时,自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出人员到达甲方现场。特殊情况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要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承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29日16时0分
至
2024年12月4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寻靖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2月1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军龙
联系人:
寻靖宇
电话:
13832510606
电话:
010-59963345(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117068839@qq.com
电子邮件:
wzxunjy@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29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