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对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清运服务(二次)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清运服务(二次)谈判采购
2.2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0401046
2.3采购范围:沙南污水处理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马沟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清运服务,最终运输至漯河市格威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其中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马沟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距为16公里,需提供运输车辆;沙南污水处理厂运距为1公里。
2.4服务期限:一年。
2.5服务内容:配合采购人生产的实际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外运污泥;污泥外运全过程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收到污泥后,及时清运,不得出现污泥积压现象;车辆保持干净,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污泥洒落现象,必须运送至漯河市格威特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污泥收集运输载具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要求。污泥收集运输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计量设备进行称重,并按计量重量作为结算依据。如市环保及上级相关部门有其他要求,须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企业要求: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资格要求
须是漯河市本地企业或登记在漯河市的分公司;具有污泥清运相关的车辆,具备随时清运污泥的能力;车辆载货厢需全封闭,不漏洒,并装有GPS定位装置和摄像头;(报名时间上传车辆信息)。
3.3信誉要求
3.3.1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3.2响应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页面,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出以后)。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须响应人自行承诺)。
3.4.2响应人应联系采购人提前踏勘现场,了解项目现状情况,并取得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加盖公章),报名时上传扫描件。
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谈判活动。
4.2满足本谈判公告第3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5日17:30,登录《中原招采网(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审验通过后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注意:各响应人应随时关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4年1月30日09:30。响应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响应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进行谈判。响应人无需到现场参加谈判,响应人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谈判,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退回其电子响应文件。
响应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4成交人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内容及格式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采 购 人: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京广铁路桥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395-6778289
监督单位(部门):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0395-6778585
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
- 发布编辑:zyb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