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雪花啤酒(河北)有限公司 |
河北工厂2025年度一般废旧物资出售招标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Z)HZBGG2024120052号 |
根据项目进度,华润雪花啤酒(河北)有限公司河北工厂2025年度一般废旧物资出售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雪花啤酒(河北)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H99909124SZ0001
项目名称:华润雪花啤酒(河北)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河北工厂2025年度一般废旧物资出售招标
招标内容和范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河北工厂生产经营产生的废旧物资
交货期/工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一)投标单位须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1.投标单位如为利用、处置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1提供最新营业执照; 1.2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及环境竣工验收(环评批复中的利用方式和能力均应满足竞价项目要求,且通过环境竣工验收); 1.3提供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登记表; 1.4利用单位、处置单位工艺流程、上一年度利用产量或处置量、利用单位执行产品质量标准情况。 2.投标单位如为收集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提供最新营业执照; 2.2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如有); 2.3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证明(仅参与废金属类报价提供); 2.4提供与其合作的下游公司(直至最终利用或处置单位)之间的有效协议或合同(若响应方暂不能提供有效协议或合同的,可提供书面承诺“确认成交后5天内提供”)。 3.投标单位如为非利用、处置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3.1提供投标方和其合作的利用单位营业执照; 3.2提供与其合作的利用单位之间的有效协议或合同(若响应方暂不能提供有效协议或合同的,可提供书面承诺“确认成交后5天内提供”); 3.3提供与其合作的利用单位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及环境竣工验收(环评批复中的利用方式、技术工艺、利用能力均应满足竞价项目要求,且通过环境竣工验收); 3.4提供与其合作利用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登记表。 (二)投标单位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 响应单位若具备运输资质或外聘运输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1提供最新营业执照; 1.2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 1.3提供运输路径、运输方式;运输过程污染防治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密封防渗漏、防遗撒、防雨、防扬尘等措施、运输路线跟踪措施(GPS)、运输车辆执行排放标准。工厂所在地方监管部门有更严格要求的,遵照地方监管要求执行。 2.投标单位须书面承诺: 2.1按照我方要求签订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承诺书(我方与利用单位签订); 2.2若跨省利用的,须承诺协助工厂完成跨省备案、审批手续等义务,若因承销商提供材料问题导致无法完成跨省备案、批准手续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承销商责任; 2.3合同中最终利用单位、利用工艺、技术能力、运输方式、运输路径、污染防治要求等与响应/投标文件保持一致;若成交后变更利用单位或利用方式工艺等,则取消成交人资格; 2.4承销商需承诺实际出厂数量与运输、最终利用数量一致,利用方式和最终利用单位与合同约定一致,并将运输、利用情况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告知工厂,若实际利用方式、数量、去向和最终利用单位与合同不一致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承销商责任; 2.5承销商处置利用过程应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因承销商未按新固废法要求进行处置导致工厂面临相应环保处罚的,承销商应全额支付相应罚款金额,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承销商责任。 2.6.废捆扎带(彩色)、 废编制袋(碱袋、盐袋)、 废捆扎带(白色)需承销商在厂区内放置集装箱,集装箱规格为:宽2.5米*长5米*高2.5米 (三)承销商必须自备运输车辆等工具,遇冬季雾霾等空气质量较差时,自备车辆排放标准须符合工厂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并且能指派专人现场负责管理;(需盖章承诺) (四)处理时须有合法途径,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不得造成物资的二次污染;(需盖章承诺) 2.业绩要求:/ 3.联合体投标:/ 4.代理商投标:/ 5.信誉要求:不属于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6.其他要求:(1)中标单位为最终利用单位工厂直接与利用单位签 订协议或合同; (2)中标单位为销售商工厂与销售商签订协议或合同,销售商与利 用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工厂与利用单位签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 承诺书(成交后、实际发生转移前); (3)中标单位为具备利用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销售商工厂与中标 单位签订合同; (4)若涉及跨省利用的,需进一步在合同中约定利用单位应协助工 厂完成跨省备案、审批手续。若涉及跨省贮存,须提供跨省贮存申 请,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出厂。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2024年12月11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在线下载,不接受来人现场领取。 (三)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7:00 四、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24/12/17 10:00:00(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润雪花啤酒(河北)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福成路96号 联系人:李岳 电话:17503168129 电子邮件:111@crc.com.hk 六、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需采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地址: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帮助中心→平台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755-36994788转2。 3.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请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进行注册登记,入库详细流程可参考帮助中心下的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支付投标保证金请特别留意保证金账号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汇入错误的账号将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 6.未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如对招标项目有异议(或投诉),请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通过业务管理项下异议(或投诉)菜单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首页投诉通道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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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