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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流密度传感器与辨识计算单元-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3     浏览:0    
热流密度传感器与辨识计算单元-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24K25057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热流密度传感器与辨识计算单元(招标项目编号:ZC24K25057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招标人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热流密度传感器与辨识计算单元(9套)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热流密度传感器与辨识计算单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热流密度传感器与辨识计算单元:

1)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投标文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对于军内单位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装备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投标企业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内审财务状况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

4)投标单位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备投标同类产品生产研制的业绩,投标文件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投标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提供未被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提供相应承诺书。投标文件提供公司股东与招标人有关人员关系的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ebid.eavic.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上电子文件加密上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线下纸质文件密封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中飞格兰云天酒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线上开标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线下开标在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中飞格兰云天酒店。

七、其他公告内容

热流密度传感器与辨识计算单元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流密度传感器与辨识计算单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热流密度传感器与辨识计算单元

招标编号:ZC24K250573

数量:9套

项目概况:热流密度传感器与辨识计算单元用于参数测量。其中热流密度传感器8套,热流密度辨识与数据计算单元1套。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投标文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对于军内单位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装备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投标企业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内审财务状况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

4)投标单位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备投标同类产品生产研制的业绩,投标文件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投标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提供未被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提供相应承诺书。投标文件提供公司股东与招标人有关人员关系的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ebid.eavic.com)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注册并进行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付款确认后,可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售后不退。

汇款信息:

开户名: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人民币):1526 3459 8700 2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线上电子文件加密上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线下纸质文件密封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中飞格兰云天酒店。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以及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7. 特别说明

本项目同时使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制作、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公示等工作均同时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CA数字认证证书请及时于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购买,否则无法进行线上投标。具体请参看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发布的相关指南,有关事项请与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招投标专区客服联系,客服电话:400 890 0880。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招标人只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文件。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纸质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凌云路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9-86838235

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10-6210811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凌云路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9-868382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10-6210811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411301102386322701694759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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