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  公告  电梯  安徽  五彩湾  北京  主机  蓄电池  磋商公告 

贵港市高铁客运综合枢纽项目公交客运区域租赁权拍卖公告

   日期:2024-01-25     浏览:0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2月7日10:00至15:00时止(延时除外)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在京东拍卖(网址:https://auction.jd.com) 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年限

建筑面积约(㎡)

起拍价

(元/年)

保证金(元)

1

贵港市解放路与新华路交汇处东南角贵港市高铁客运综合枢纽项目二层室外停车区

10年

10229.00

238692.00

100000.00

2

贵港市解放路与新华路交汇处东南角贵港市高铁客运综合枢纽项目二层室内区域

10年

909.50

有意竞买者请到我公司或登录https://auction.jd.com查阅相关资料,于2024年26日17:00前按网络上提示在网络上报名、交纳保证金并上传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待通过审核后即可参与竞拍。

重要提示:竞买人需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样本),一经报名即认可《租赁合同》(样本)所载明的各项条款,成交后视为买受人已充分知悉《租赁合同》(样本)条款,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以附件合同为准,不得修改合同重要条款。

展示时间:2024年2月4-5日

展示地点:贵港市

咨询电话:0775-4237028    18176567202   17774897077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园小区5号楼贵港城投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我公司拍卖业务规则,我公司将于2024年2月7日10:00至15: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网址:https://auction.jd.com)公开拍卖位于贵港市高铁客运综合枢纽项目客运区域十年租赁权。现将有关竞买须知敬告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要求:1.竞买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营项目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竞买人有从事客运车或城乡公交车等运营经验。

三、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敬请竞买人注意拍卖时间:2024年2月7日10:00至15:00时止。

四、拍卖说明及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位于贵港市高铁客运综合枢纽项目客运区域十年租赁权(详见拍品目录),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佣金:成交价的2%。成交价的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在网上支付。

2.标的面积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从首年开始每2年为一个周期,每一个周期年租金在上一周期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同一周期内租金标准保持不变。

免租期:免租装修整改期和市场培育期共6个月(不计入租期),其中首年免租期为3个月,第二年免租期为3个月,买受人在免租期期间向委托人支付物业费

3.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标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交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以转为租赁押金。拍卖佣金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我公司账户(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

4.拍卖公司提供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标的。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5.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物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五、租赁条件和标的使用范围

1.租赁条件:

自行投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同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招租场所不能用于经营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能用作危险品的存储仓库。

(2)租赁场地作为客运站经营,买受人须配备统筹运营能力强且有经验的团队。买受人不得改变场地用途。

(3)买受人可自行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场所进行装修,装修施工方案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整个改造过程中所须的相关法律手续和费用均由买受人办理和承担,租赁合同不因改造过程中所须的相关法律手续是否办理及能否改造完成而影响履行。

(4)买受人承租后,承租期间买受人自行办理有关经营的一切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5)承租期到期后或买受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拆除自己安装的设备,但不能破坏原建筑物,且委托人不承担买受人因拆除安装设备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6)租赁期间的租赁区域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买受人对承租的区域有日常清扫、保洁的义务。

(8)物业费:物业费合计每年人民币(含税)壹拾伍万零叁拾叁元整(¥150033.00)。其中二层停车区域物业费按1元/月/平米的标准收取,面积为10229㎡;二层室内物业费按2.5元/月/平方米收取,面积为909.5㎡,物业费按年度为一个周期支付,此后在每个周期届满之日提前10日支付下一周期的物业费。

(9)其他费用:在承租期间,由委托人提供水源、电源,水电费按照供电局的单价收取,水电度量按所实际使用电量、及水量度数再额外收取10%的损耗费,如本月使用1000度,需缴纳1100度(若电费收取与供电局收取费用相差较大,最终由委托人重新分配缴纳比例,买受人需无条件配合);承租区域内清洁费、垃圾费、消防维保费以及承租区域内所有设备过质保期后所需的维修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

(10)买受人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切政策规定的有关税费,委托人不承担承租人经营期间一切政策规定缴纳的费用。

(11)租赁期间,如因政府原因需要对租赁标的进行统一规划改造的,则自行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须对买受人做任何经济补偿。

(12)本次对外招租报价仅为场地租赁,安装运营所需设备、标线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经营范围与要求:

(1)场地按现状交付,租赁范围内场地的供电、供水、消防、排污、排水等设施设备由买受人管理使用并出资维护,租赁期间使用损坏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买受人所涉及使用到的公用设施的维修维保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照明系统、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设施年检及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按使用度量或面积比例分摊,其中二层东南角卫生间由客运运营主体承担水费及清洁卫生,中庭的直梯及扶梯由客运运营主体按楼层平均分摊1/3消防维保费用。

(2)本次租赁范围贵港市高铁客运综合枢纽项目中二层停车区及二层室内配套区域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为租赁面积合计11138.5㎡,其中:室外停车区为10229㎡,室内面积909.5㎡。

(3)委托人仅出租场地,运营所需要的软件、硬件系统、标识标线及场地改造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须签订合同三个月内完成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运营客运站,如未按期完成,逾期一天扣除押金的3%,直至押金扣完仍未办理完成,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买受人在装修过程中应对原场地设施进行保护,如因装修材料进出场导致地板砖等破坏,买受人应维修更换,产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须负责安排人员做好租赁范围内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7)买受人已知悉委托人土地用途,如因二次装修无法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或无法办理相关证件时,买受人自行承担已投入成本,且已缴纳押金将不退还。

(8)如遇重大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时期,委托人或政府相关部门需要使用上述租赁范围内场地的,买受人需积极配合不得拒绝,且租金不作减免。

(9)如买受人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本合同落款处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同意对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责任或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10)买受人需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的“创城”或其他防控相关整改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所有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且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

(11)买受人需自行妥善处理与当地社区及相关部门的关系,自行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相邻权争议问题。买受人须充分考虑此风险,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视为接受此风险。委托人通知买受人接收场地后,如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因上述原因不能正常经营使用租赁物的,委托人不同意因此终止租赁关系。

(12)进出口通道及匝道口应与高铁枢纽项目其他经营户共同使用维护。

(13)如经营需求需调整位置的,向委托人报方案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可作调整。

(14若委托方须在夜间进行其他经营事项,买受人需无条件配合清空出发车卡位区域,时间为晚上20:00至次日6:00。(具体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

六、标的成交签订合同的时间、押金、方式

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所交的保证金不予返还;签订租赁合同前,租金按年度缴纳。采取先缴租金后使用原则,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房屋押金及第一年度租金,每个年度开始前15天内交清下年度租金。买受人须对租赁标的使用范围按与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

七、拍卖方式

通过京东拍卖(网址:https://auction.jd.com)进行本次拍卖,并按照京东拍卖的网络拍卖流程、竞买须知等,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八、拍卖流程

登录京东拍卖,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联系拍卖公司咨询、展示看样→在竞拍界面完成报名及交保证金→参与竞拍→成交后缴纳佣金→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交租金和押金→退保证金/转保证金。

九、标的展示时间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展示时间:202424-5

2.京东网上展示时间:2024124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止。

3.竞买保证金办理手续: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京东网和京东支付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拍卖平台和京东支付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京东支付平台的银行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内,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请咨询京东拍卖平台,客服热线:400-622-9586。

十、出价竞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京东网和京东支付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佣金至我公司账户。转账过程中,需将自己名字填写在备注栏,以便核对缴款信息。我公司的账户为:

户  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4505017537550000027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新城支行

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佣金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执行。

十四、成交确认: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于202428日(星期8:30-12:00,15:30-18:00)到我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缴纳拍卖佣金。我公司确认拍卖佣金已到指定的账户后,通知买受人持缴款单、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在拍卖标的交付、提取、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拍卖公司: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电     话:0775-4237028  18176567202  17774897077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园小区5号楼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拍品目录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年限

建筑面积约(㎡)

起拍价

(元/年)

保证金(元)

1

贵港市解放路与新华路交汇处东南角贵港市高铁客运综合枢纽项目二层室外停车区

10年

10229.00

238692.00

100000.00

2

贵港市解放路与新华路交汇处东南角贵港市高铁客运综合枢纽项目二层室内区域

10年

909.50

 

发布编辑:gxgg.gov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