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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科炼化炼油Ⅱ循环水系列优化项目水质智能检测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6     浏览:0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炼油II系列循环水系统优化项目水质智能检测系统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炼油II系列循环水系统优化项目水质智能检测系统采购(WZ20240213-3809-845-B1)招标人为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质智能检测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多参数水质检测系统\0-800mg/L ≤5% 不防爆2.00包1-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炼油II系列循环水系统优化项目水质智能检测系统采购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交货期为2024年3月30日,不允许延期。质量保证期为安装投用后安全运行66个月(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需要的耗材都由投标方负责免费提供)。如在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免费修理调试或更换,货物质量保证期则以该质量问题被修正之日起顺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为满足产品的使用及寿命管理要求,投标产品须技术稳定、成熟可靠。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国内炼油化工企业同品牌同系列型号产品不少于3台(套)的业绩,该业绩的产品包含间断化学分析模块,且满足≥3路水样及≥8项检测参数的并行检测。投标文件须提供业绩对应的完整合同、签字版技术协议、中标通知书或供货通知书。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不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3.1.8 水质智能检测系统采用一机多通道多参数一体化设计,各子模块均安装在分析机柜内部相互独立,单套系统主要由分析机柜、多道自动取样装置、流动化学分析模块、电化学分析模块、间断化学分析模块、试剂仓模块、清洗与回收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等组成,占地面积≤1.5m2。(附有效证明文件)

    3.1.9 水质智能检测系统应支持至少3路水样的同时接入实现15项以上参数的现场自动化分析。(附有效证明文件)

    3.1.10 为满足机器代人分析需求,提高系统的拓展性与数据准确性、保障现场数据质控比对与应急加样分析,系统须配置有间断化学分析模块。该模块包含不少于25个样品位及试剂位、≥36个光程为1cm的石英比色皿及3步骤自动清洗工作站,配备≥9个波长的检测器、可根据方法自动切换波长,以此满足多样品多参数同时分析需要。间断化学分析模块技术指标必须完全满足设计规格书的所有技术要求。(附有效证明文件)

    3.1.11 为满足系统化学分析试剂集中存放及便于维护管理,系统应配有独立专用试剂仓,可存放至少12个800ml以上容积试剂瓶。各试剂位配有液位传感器,可实时感知分析试剂存量,并通过前置面板直观显示,低液位时可自动预警。(附有效证明文件)

    3.1.12 系统应配置有手持式平板操作终端,通过授权可以无线连接方式实现对设备的状态查询与操作,无需通过设备控制面板即可进行系统操控,便于设备使用维护;系统具备远程技术支持功能,可通过移动终端实现远程协助系统故障的快速判断与处理。(附有效证明文件)

    3.1.13 投标方应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由投标人完全负责;投标人须对招标人或设计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图纸保密,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其他方。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4 投标后且在中标公示前,入围供应商根据业主需要,提供合同(含技术协议等)、相关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供招标人复核,如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废除供应商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3.1.15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6 重要商务条款不接收偏离,若偏离将被否决。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6日 8:00时至2024年2月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2月2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北京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B座地 址: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邮 编:100101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郝军晓联 系 人:朱柏睿
电 话:010-57963910 电 话:010-59964626
电子邮件:haojx.sem@sinopec.com 电子邮件:wzzhubr@sinopec.com
2024年1月26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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