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直扫式激光跟踪仪1台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国拨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资金已落实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53-244024226001
招标项目名称:直扫式激光跟踪仪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辽宁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直扫式激光跟踪仪 | 1 | 扫描测量体积范围≥98m3; 测量精度不低于0.015+0.006mm/L。 |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投标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来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等许可经营的证明文件。
2.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资格证明资料格式见第一册“格式IV-9-3 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见第一册“格式IV-9-4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
制造商的授权书包括制造商直接开具的;或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独资公司开具的;或经制造商授权并允许其再授权的单位开具的。
2.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投标人或制造商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类似直扫式激光跟踪仪(具备接触式和扫描式测量功能)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2.3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注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投标人提供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来自合格来源国/地区的的投标人提供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12-06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2-13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西配楼304-305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200
其他说明: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致电010-59518626、59518135(郭莹、贾瀚林)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电子邮箱:zczbvip@163.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12-27 09: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 月坛宾馆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 月坛宾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
联系人:刘婧超
联系方式:010-5991352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系人:郭莹、贾瀚林
联系方式:010-59518626、59518135
7、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东直门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020900000310401
账号(美元):711101148230000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