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天然气处理厂扩容项目消防设施检验及验收服务合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营口天然气处理厂扩容项目消防设施检验及验收服务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营口天然气处理厂扩容项目消防设施检验及验收服务合同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通过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对本工程进行消防设施检测及配合完成消防验收工作。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营口天然气处理厂扩容项目消防设施检验及验收服务合同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8035/01
发标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主要技术规格
执行标准:DB52/T 932-2014 《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技术规范 》XF 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14/T 2869—20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程》DB23/T 3567—20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DB61/T 1155-2018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范》DB51/T 2049-2015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范》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装置区配电室、轻油罐、雨水收集池及配套雨水提升泵、石油天然气生产配套装置、设备和单元的消防设施检测。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资格,投标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截图,并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核实(https://shhxf.119.gov.cn/)。 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已完工的消防设备检验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合同、服务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服务内容等内容;服务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注: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均视为服务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 |
联 系 人:董子英 |
电子邮箱:dongzy@cnooc.com.cn |
邮 编:300459 |
联系电话:02266501587 |
异议受理人:刘增光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5285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zhangwzh20@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张玮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刘增光 |
电子邮箱:liuzg8@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66505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