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河区新监管场所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210-2441YDZB8037项目名称:天河区新监管场所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7,369,720.45元采购需求:采购包1(第三方检测):采购包预算金额:6,429,516.7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第三方检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429,516.77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结算完毕为止。采购包2(第三方监测):采购包预算金额:940,203.6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第三方监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40,203.68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结算完毕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第三方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第三方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第三方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主检测任务或者具备上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资质证书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专项资质证书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注:①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规定。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须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须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可查询。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主检测任务或者具备上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及基坑支护检测、钢结构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材料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检测、门窗工程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园林绿化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市政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运动场检测、海绵城市检测、卫生防疫检测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投标人可在CMA证书扫描件对应本采购包要求认证范围的地方进行圈注标记。(4)本次招标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含牵头单位,应以承担主检测任务或者具备上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采购包的投标。采购包2(第三方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1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以下3种情形的其中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资质(或以上级别)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资质(或以上级别)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以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3.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主体沉降观测、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投标人可在CMA证书扫描件对应本采购包要求认证范围的地方进行圈注标记。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成员各方CMA证书内的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4)本次招标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采购包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5-17楼联系方式:020-380852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联系方式:020-836295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小姐电话:020-83629590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024年12月06日发布编辑:youde